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學雜費。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按照廣西物價局、廣西財政廳和廣西教育廳、百色市物價局核定的當年收費標準執行收費。
第二十五條 為了確保每一個誠信而又勤奮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開辟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建立了包括“獎、貸、助、補、減、免”多渠道的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克服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本、專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全國承認的百色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高職)畢業生證書,本科生畢業時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