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各市招生辦(考試院),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
根據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訓練管理部《關于做好2017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軍訓〔2016〕83號)精神,今年全軍、武警部隊9所院校在我區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205名;19所普通高校在我區招收國防生83名。為確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務區分
(一)軍區司令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1.軍區司令部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共同負責對全區的軍檢、政治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并適時聯合派出巡視員進行巡視督察;協調、監督各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錄取工作。
2.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根據軍校學員和國防生招生的基本條件,在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截止后,按招生計劃3倍(女生10倍)的數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提供上線考生名單;錄取階段,從軍區司令部提供的軍檢、政治考核均合格考生名單中,按1:1.1(四舍五入)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并督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院校做好錄取工作。
3.軍區司令部在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截止后,根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供的上線考生名單和軍分區(警備區)上報的政治考核結果,確定參加軍檢的考生名單。錄取階段,協助招生院校做好錄取、退檔和遺留問題的解釋工作。錄取結束后,負責將錄取考生的軍檢、政治考核的有關材料寄送給各招生院校,并將招生工作的情況上報全軍招生辦公室。
(二)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市招生辦(考試院)
1.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負責協調本區考生按照時間節點到指定地點進行軍檢,督促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開展好政治考核工作,并負責協調市招生辦(考試院)做好有關中學的宣傳報名工作。南寧、桂林警備區司令部還負責組織考生進行軍檢,并及時將軍檢信息匯總上報軍區招生辦公室。
2.市招生辦(考試院)負責督促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組織有關中學做好宣傳報名工作,協助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通知考生及時參加政治考核和軍檢。南寧、桂林市招生辦(考試院)協助警備區做好考生的軍檢工作。
(三)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招生辦公室
1.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應會同當地招生部門、公安部門開展考生政治考核工作。
2.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要負責督促有關中學協助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搞好政治考核工作。按照確定的參加軍檢考生名單,組織考生于6月30至7月3日到指定地點參加軍檢。
二、階段劃分
(一)確定參加軍檢人員
6月28日至6月30日。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提供上線考生名單,軍區司令部根據上線考生名單和政治考核情況,擬制參加軍檢考生名單。
(二)組織軍檢
6月30日至7月3日。考生在接到參加軍檢的通知后,攜帶今年高考《準考證》、一寸藍底免冠照片兩張,按照時間節點自行到南寧303醫院或桂林181醫院參加軍檢(考生不在參加人員名單范圍內的,一律不準參加軍檢),考生參加軍檢具體安排見附件3。
(三)錄取準備
軍區招生辦公室按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要求的數據格式,將軍檢、政治考核結果的電子檔案反饋給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由招生考試院通過招生系統傳送給各招生院校。
(四)錄取階段
各招生院校通過網上操作,完成錄取的各項工作,對錄取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由軍區招生辦公室、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和錄取院校協商解決。
三、幾點說明
(一)考生年齡
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考生,年齡必須在17至20周歲(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婚,普通中學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
(二)組織填報志愿
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后,市招生辦(招生考試院)及時督促各縣(市、區)招生辦,通知有關中學做好宣傳和填報志愿工作。
(三)通知考生參加軍檢
根據軍區招生辦公室、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提供的考生名單,報考對象所在地人武部、縣(市、區)招生辦和相關中學要及時通知考生到指定地點參加軍檢,具體時間、地點、攜帶物品和注意事項要一并通知到考生。
(四)面試的組織實施
面試組由全軍招生辦公室指定人員組成,負責面試組織實施。考生權益申訴復議組由軍區招生辦、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含南寧、桂林市招生考試院)和考生家長代表組成,負責受理考生及家長對有關問題申訴,并當場作出處理。
面試完畢后,面試人員當即填寫《面試表》中的“面試結論”意見,并由面試組負責人簽名。面試結果當場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參加體檢資格,不合格者由面試人員向考生說明原因,收回《面試表》,并注明不合格理由,考生不再參加體檢。對面試結果持有異議的,由復議組進行復議,并做出最終結論。
(五)體格檢查的組織實施
體檢在南寧303醫院、桂林181醫院進行,相關標準嚴格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后衛〔2015〕904號)執行。體檢表由軍區招生辦公室統一編號印制下發,主檢醫生意見欄寫明是指揮專業、非指揮專業合格或不合格(報考潛艇等特殊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相應體檢標準),并由主檢醫師簽字負責。體檢化驗單不粘貼,用回形針別在體檢表上,體檢表在收集整理過程中要確保平整。
(六)心理檢測的組織實施
為保證體檢過程中心理檢測的順利進行,體檢醫院要抽調心理檢測業務能力強的醫生參加,提前組織醫務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心理檢測標準》,積極協調心理檢測場地,準備檢測所需的計算機、安裝好心理檢測的軟件,制作《心理檢測登記表和訪談記錄表》,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培訓有關要求執行。
各軍檢點均實行封閉式管理,落實考生家長代表全程巡視監督制,除上級聯合巡視組、軍檢工作人員、考生家長代表和軍區招生辦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督察組憑工作證在軍檢現場進行監督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軍檢現場。
(七)考生軍檢信息匯總
軍檢信息由南寧、桂林警備區司令部統計匯總,區分合格與不合格兩類、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分類存放(所有原始材料不要裝訂、不得折疊,以便掃描),并制成電子表格。軍檢信息及數據于7月3日16時前報軍區招生辦公室。軍區招生辦公室將信息進行匯總,制成投檔電子數據。
(八)考生錄取
生源仍不足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會同軍區招生辦公室結合本區實際向社會公布空缺的招生計劃,公開征集上線合格考生的報考志愿,按照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
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四、監督管理
為確保軍校學員和國防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軍區招生辦公室在各軍檢點設置舉報箱,公布投訴地址(廣西南寧市植物路49號廣西軍區招生辦公室)和招生咨詢、監督舉報電話(0771-2896172或0771-2895101),并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公布。在軍檢和錄取期間,軍區招生辦公室將會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隨機督察,對全區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軍檢和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督察。
五、有關要求
(一)把握形勢特點,增強做好招生工作的責任感。軍隊院校學員和國防生招生工作是高考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廣大考生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關系到社會穩定。軍地雙方要從服務國防建設高度,認真分析形勢、統一思想、明確任務,搞好人力、物力、財力的保障,確保“平安招生”。
(二)實施“陽光工程”,確保招生公開公平公正。要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實行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軍檢程序、軍檢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和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八公開”。要嚴格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讓軍校學員和國防生招生在陽光下運行,經得起考生、媒體、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全面監督,確保“零投訴”。
(三)加強統籌協調,從實從細做好服務工作。今年招生工作首次由訓練部門組織,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各級要切實加強統籌安排,嚴格按時間節點推進各項工作。要積極協調報紙、網絡、微信等新聞媒介,全面發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詢服務。要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防范招生陷阱,及時揭露欺詐伎倆,避免上當受騙。要牢固樹立依法招生、廉潔招生的意識,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做好政策法規宣講,從實從細做好服務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考生的教育管理,防止軍檢途中發生意外事故。
附件:1.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的基本
條件和錄取程序
2.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后衛〔2015〕904號)
3.2017年軍校學員和國防生招生軍檢具體安排表
廣西軍區司令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