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頒發了《廣西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只要高校畢業生去茂就業滿三年即可。那么,屬于屬基層單位是哪些?如何才能申請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呢?申請學費和助學貸款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申請學費和助學貸款又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
一、屬于基層單位是哪些?
1、廣西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下同)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或國有控股中小企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2、工作現場地處廣西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和自治區直屬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二、如何申請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
1、高校畢業生在畢業當年向工作單位所在縣資助管理部門領取“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或直接到廣西學生資助網(www.gxxszz.cn )下載。畢業生畢業當年到基層就業的,3年服務期內可以補報,逾期不再受理。
2、縣資助管理部門收集畢業生提交的相關材料后,按《辦法》規定審查其申請資格,將符合條件的當年高校畢業生“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1份和“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匯總表”于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所在設區市資助管理部門進行匯總。
3、各設區市資助管理部門在每年12月30日前,將轄區內匯總當年高校畢業生的申請材料集中報送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批。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30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縣級資助管理部門。
三、申請學費和助學貸款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學費補償
申請人在當年11月30日前向縣資助管理部門遞交“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一式兩份)、就讀期間交納學費發票等憑據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廣西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含3年)的就業協議。外省高校畢業申請學生必須在畢業高校開具“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證明”。
2、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申請人在當年11月30日前向縣資助管理部門遞交“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一式兩份)、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及放款憑證(如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則不需提交此項材料)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我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含3年)的就業協議。外省高校畢業申請學生必須在畢業高校開具“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證明”。
區內高校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學費交納發票或助學貸款合同、放款證明等憑證的,可在畢業高校開具“廣西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證明”。
四、申請學費和助學貸款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并申請補償的高校畢業生,應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按正常程序簽訂畢業后的還款計劃書,并自行支付貸款本息。
由于2015年重新制定的該《辦法》出臺較晚,各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收取2015年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申報材料時間推遲到1月30日,匯總上報時間也相應推遲。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基層單位外(但不能離開縣域范圍的工作崗位),對于未滿3年服務期,提前離開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補償的原縣資助管理部門申請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格。
對于取消學費補償資格的畢業生,縣資助管理部門應按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從當年開始停止對其補償。對于弄虛作假的高校、縣級資助管理部門和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國家補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