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西高考難不難,廣西高考難度系數高高低難嗎
一、科目設置
(一)統考科目設置。
統考科目設置為“3+小綜合”。“3”是指語文、數學(分文、理)、外語3門科目,是每個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綜合”是指“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文科綜合”是指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綜合,“理科綜合”是指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綜合。
(二)各類考生考試科目。
按照考生選考科目組合,分為文史類、理工類、藝術文類、藝術理類、體育類。其中,文史類、藝術文類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理工類、體育類、藝術理類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藝術類考生須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體育類考生須參加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考外語專業以及高校對口語有要求的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
二、命題
(一)統考科目命題。
我區普通高考全國統考各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試題。全國統考各科考試時長及賦分如下:
科目 | 考試時長 | 卷面滿分 | 試題來源 | 備注 |
語文 | 150分鐘 | 150分 | 國家命題 | |
數學(文) | 120分鐘 | 150分 | 國家命題 | |
數學(理) | 120分鐘 | 150分 | 國家命題 | |
英語 | 120分鐘 | 150分 | 國家命題 | 含聽力 |
文科綜合 | 150分鐘 | 300分 | 國家命題 | |
理科綜合 | 150分鐘 | 300分 | 國家命題 | |
外語其他語種 | 120分鐘 | 150分 | 國家命題 | 含聽力 |
(二)選考科目命題。
外語口語考試、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和體育競賽優勝者統一測試(以下簡稱全區體育高考)、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為選考科目,由我區自主命題。命題依據我區公布的相應科類考試大綱與說明。
三、考試
(一)報名及考試時間。
1.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于11月上旬開始,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可根據本地情況對報名時間作出具體安排,并向考生公布。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17日。
申請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統考考生和保送生、特殊教育(殘疾學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高水平運動員、職教師資班、煤炭企業優秀青年、退役士兵專升本、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的單招生均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預計在2015年6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時間為準。
3.全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時間為:12月上旬。
4.全區體育高考時間為:2015年3月中下旬。
5.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分別安排在 2015年3月份和4月份進行。考生可以選擇參加其中一次考試,也可以選擇參加兩次考試,參加兩次考試的考生,取其有效成績最高的一次成績作為外語聽力口語試考成績。
外語其他語種的口試安排在2015年4月中下旬進行。
(二)體育、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
1. 全區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內容。
全區體育高考包括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和體育競賽優勝者統一測試。
(1)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內容:100米跑、立定跳遠、雙手原地后拋實心球、800米跑。
(2)體育競賽優勝者統一測試內容: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徑、體操、武術、游泳、舉重。
2.全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科目。
全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分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廣播影視編導類、書法類等六個類別。各類考試科目如下:
(1)美術類專業統考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
(2)書法類專業統考科目為《楷書臨摹》、《隸書臨摹》、《書法創作》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
(3)音樂類專業統考科目分基礎科目3科和專業科目1科,共4科。基礎科目為《聽音記譜》、《樂理》、《視唱》3科,屬必考科目;專業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選考1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根據各科權重系數(聽音記譜0.4、樂理0.5、視唱0.6、專業科目1.5)折合成300分。
(4)舞蹈類專業統考科目分基礎科目2科和專業科目1科,共3科。基礎科目為《基本功》、《民間舞》2科,屬必考科目;專業科目分《古典舞》、《現代舞》、《芭蕾舞》,選考1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根據各科權重系數(基本功1.1、民間舞1.1、專業科目0.8)折合成300分。
(5)播音主持類專業統考科目為《綜合專業素質》、《普通話語音》、《才藝展示》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根據各科權重系數(綜合專業素質1.5、普通話語音1.0、才藝展示0.5)折合成300分。
(6)廣播影視編導類專業統考科目為《綜合知識》、《故事寫作》、《影視作品分析》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根據各科權重系數(綜合知識0.6、故事寫作1.2、影視作品分析1.2)折合成300分。
(三)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試點。
2015年我區將繼續推行普通高考統考、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試點和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等多種考試招生形式。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試點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考試方式、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評分標準、錄取原則;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不組織全區統一考試,由招生學校自主選拔錄取,但考生志愿需本人通過自治區招生院志愿填報系統填報。
(四)為隨遷子女和殘疾考生提供考試服務。
1.為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西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工作,保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遏制高考移民,促進教育公平,2015年將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規定接受符合條件的外省籍考生在我區報名參加高考。
2.在確保考試安全、考風考紀前提下,創造條件,為殘疾人考生平等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的服務。
四、招生錄取
(一)統考錄取。
1.錄取原則。
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入學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的原則。
2.志愿填報。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填報安排在公布高考統考成績之后進行。填報高考志愿時,文史類考生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理工類考生可選報理工類的所有專業;藝術文類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藝術文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藝術理類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藝術理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體育類考生除可選報體育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
3.錄取批次安排。
從2015年起,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將本科提前批與獨立學院提前批合并稱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二批與本科第三批合并稱為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與本科第三批預科合并稱為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執行同一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錄取。錄取工作分本科提前批、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批、自主選拔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預科、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高職高專提前批、高職高專普通批、高職高專預科批等共11個批次進行。其中,本科提前批、自主選拔批、高職高專提前批為單志愿批次,每批設1個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高職高專預科批為順序志愿批次,每批設2個院校志愿,分別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其他批次為平行志愿批次,每批設置6個院校志愿。除自主選拔批、高職高專預科批外,其余各批次均預留征集志愿時間,并根據錄取時計劃完成情況確定是否征集志愿。
4.錄取辦法。
(1)招生錄取工作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2)錄取依據和參考。
①院校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并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中應明確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等內容。有面試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中應明確考核范圍和規則等。
各招生院校應按公布的招生章程錄取,不得隨意改變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已向社會公布的承諾。
②統考成績。
我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使用高考統考成績原始分錄取,考試成績在本、專科錄取中通用。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考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考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成績;報考外語專業以及高校對口語有要求的專業的考生須參考外語口試成績。
從2015年起我區將按教育部的統一部署,按照“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要求,制定我區高考加分的實施辦法。具體實施辦法另文公布。
③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提供基本學業信息。根據《廣西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試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用等級制,按照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分為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2015年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記入考生普通高考電子檔案,供招生院校錄取時參考。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非2015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暫時不做要求。
④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我區課程改革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按照《廣西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所規定的內容標準進行評價和記錄。2015年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記入考生普通高考電子檔案,供招生院校錄取時參考。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非2015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暫不做要求。
(3)對本人填有志愿或經高等學校征得同意后被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換錄。
(二)高職院校多元錄取。
1.高職高專院校均可以招收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以高考成績為主要參考依據,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試點。
具有單獨考試招生資格的院校“單獨確定入學標準、單獨組織入學測試、單獨實施招生錄取”的招生考試錄取辦法。考生參加院校的單獨招生測試后,可直接被院校錄取,院校將錄取名單上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錄取。單獨招生計劃屬于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學生入學后在管理、教學、學制、學費、畢業證等相關待遇均與參加普通高考入學的考生一致。
3.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
有意向進入高職院校學習的中職畢業生、區內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可參加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我區高等職業(高等專科)學校及有獨立高職校園的本科院校具有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資格,是否參與對口中職自主招生以及招生計劃,由招生學校申報,經自治區教育廳審核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2015年我區進一步擴大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試點和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的招生院校范圍及招生計劃數,逐步提高通過非統考方式錄取到高職院校的比例。具體實施辦法另文公布。
五、保障措施
高考方案需要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以及高校、中學的共同配合,齊心協力,做好宣傳、實施工作。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高中新課程改革要求,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地必須糾正單純以高考升學率評價學校的現象,努力營造實施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良好氛圍。
招生考試部門要適應高考改革的要求,加強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管理。招生考試部門和各高校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完善高考招生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此項工作的質量和安全。
中學要進一步深化高中課程改革,切實提高課程組織實施的能力,更加重視學生綜合素質、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要嚴格程序,強化監督,努力探索建立新的評價體系,確保評價工作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促進學生全面協調地發展。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負責對本方案進行細化,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