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招 [2015]2 號)文件精神,我院繼續開展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工作,現在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初中應、往屆畢業生和符合以下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初中應、往屆畢業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截止至當年報名規定時間,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五)隨遷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學校3年完整學籍。
二、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名稱 | 招生 計劃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住宿費 (元/學年) | 備 注 |
英語教育 | 240 | 5000 | 75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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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 | 60 | 6800 | 75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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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舞蹈) | 60 | 6800 | 75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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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英語) | 60 | 5000 | 75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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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音樂表演) | 40 | 6800 | 75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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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體招生數以省下達計劃為準;(2)住宿收費根據具體住宿條件而定。
三、報名辦法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間(3月15日—3月20日)內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招生報名系統”( 網址:http://www.ecogd.edu.cn/zkpt/)進行預報名,并按系統要求填寫考生基本情況、報考志愿和選擇考試地點。
2、考生網上預報名后,必須在規定時間(3月21日—3月25日)內,憑預報名號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四、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
(一)凡報考我院五年制高職各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考試的文化科考試。文化課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共三科,每科滿分150分,三科總分450分。文化課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廣東省初中畢業生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學業考試大綱》要求命題。
(二)報考音樂教育專業和表演藝術(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音樂類專業術科考試;報考音樂教育(舞蹈)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舞蹈類專業術科考試。
五、考試時間
1、文化課考試時間:4月11日
2、專業術科考試時間: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