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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實施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等文件要求,經學校申報、專家審核和公示,現批準2017年度省級質量工程項目立項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品牌專業、精品資源共享課程、MOOC、智慧課堂試點、規劃教材、教學研究項目、教學團隊、校企合作實踐教育基地、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含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建設周期均為兩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為一年。
項目建設經費按《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學校省級質量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各高校要認真組織項目負責人制定項目建設計劃和方案,并經學校組織專家論證通過后,于2018年5月25日前,將《安徽省高等學校省級質量工程項目任務書》上傳至質量工程管理系統備案。任務書作為項目執行、中期檢查和驗收的主要依據。項目立項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三、省級質量工程項目管理依據《安徽高等學校省級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教高〔2008〕5號)進行。各高校每年12月底前,在對本校質量工程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的基礎上,向省質量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國家級、省級、校級質量工程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省級質量工程項目實行滾動建設制度。省質量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項目建設計劃對“質量工程”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中期檢查和驗收。中期建設成效特別顯著的校級項目,經學校申請和專家評估,可滾動進入省級質量工程項目。申報、建設材料弄虛作假,違背學術道德;項目執行不力,未開展實質性建設工作;未按要求上報項目有關情況,無故不接受有關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與審計;項目經費使用不符合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規定,或者有其他違反項目規定與管理辦法行為的,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中止或撤銷項目等處理。
四、各高等學校要緊緊圍繞科學定位、特色發展、提高質量的總體目標,進一步完善并積極實施本校教學改革和教學質量建設方案,統籌安排和協調組織國家、省、高校三級質量工程項目,進一步加強各級質量工程項目建設的執行和監督力度,確保項目建設進度、建設投資和預期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