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學院招生網(http://www.bac.edu.cn/ )北京農學院招生辦,北京農學院本科招生網提供北京農學院招生簡章,北京農學院招生網址。
根據學校2018年工作要點,按照“穩定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宏觀調控”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研究生招生管理,建立工作機制,完善招生制度,著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確保完成2018年招生任務。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復試中側重對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深度考察。
2.堅持統一標準。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即報考條件相同、考試科目相同、分數線和錄取標準相同,實行相同的組織管理機制和工作流程。
3.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尊重導師組和導師在復試當中尤其是業務考核等方面的意見。
5.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凡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不可免復試。
6.堅持第一志愿優先,并兼顧選拔優秀。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強化監督,公平公正,健全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
二、復試時間
從3月23日起各學院組織復試,一志愿考生、大批量調劑考生集中復試須于4月9日之前完成(具體時間與地點各學院自定,報校研招辦備案)。4月9日之后各學院可以組織小范圍補錄,要求在4月13日下午5點之前完成。4月20日下午4點前,全校所有復試錄取工作均須完成并公示。
三、組織管理
(一)根據《北京農學院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相關機構調整的決定》(北農校發〔2017〕106號),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校研招辦負責具體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對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學校復試錄取辦法,指導并協調各學院(學科)復試工作,審核各學院《復試錄取細則》,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錄取細則和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加大統籌協調力度,重大問題實行集體決策。
(二)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黨總支書記、主管研究生副院長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副書記、紀檢監察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導師代表等,具體人員由各學院確定。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細則》,審定復試命題、復試程序、復試方式等,確定進入復試名單,組織實施本學院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工作,確定本學院相關學科專業擬錄取名單和擬錄取意見。
(三)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本學科、專業導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
主要職責:在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的指導下,根據本學院《復試錄取細則》,落實復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等,并具體組織實施。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考核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四)工作要求
1. 在北京農學院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ua.edu.cn/)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北京農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2. 2018年復試工作采取一志愿、調劑考生分批進行的方式。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確定各相關學科、專業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調劑考生),校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在北京農學院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3. 復試工作結束后,各學院按照校研招辦具體要求將學院主管領導簽字、蓋有學院公章的“2018年北京農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綜評成績排名和擬錄取意見表”,經
校研究生招生(考試)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網上公布“2018年北京農學院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并上報市研招辦審批。
4. 復試工作要求全程錄音錄像,并由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進行。復試工作開始前,研招辦向校紀檢監察部門介紹招生工作政策、復試工作方案以及有關工作流程。在復試工作辦法中公布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對于考生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
5. 要求選聘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業務水平較高、遵守紀律、當年無親屬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參加復試工作。所有參加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必須為我校相關專業和相關部門的在崗教職工,復試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規范工作行為,嚴格保密制度。對復試錄取工作參加人員實行全員培訓。
四、考生復試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最低分數線:執行全國A類地區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并保證差額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2018年“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33 分。
(二)接收調劑考生
在保證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礎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調劑生源,調劑生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排序遴選:
1. 考生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全國統考、聯考數學及其他各類自命題數學可視為基本相同的考試科目)。
5. 我校不接收破格調劑考生、英語以外考生和單考考生的調劑申請。
6.在符合以上五條原則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調劑生的總成績、統考課成績排名篩選確定調劑生名單。
7.接收調劑時優先接收校內調劑生。
8.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校內跨專業調劑考生、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的調劑考生等)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開放時間:2018年3月23日至4月30日)進行,否則無效。
(三)同等學力考生,在參加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具體規定見各學院《復試錄取細則》。
(四)破格復試要求
2018年我校從嚴掌握破格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