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中第二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http://pgzy.zjzs.net:8004/logi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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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目標
(1)知識與技能要求
高中化學學業水平考試的知識內容主要由化學科學特點和化學研究基本方法、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常見無機物及其應用、常見有機物及其應用、化學反應原理初步知識、化學實驗基礎知識、化學基本計算七個部分組成;主要涉及《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化學》(2012版)規定的《化學1》《化學2》《化學反應原理》三個必修模塊中的“基本要求”內容。
高中化學學業水平考試注重考查學科基本能力,同時注意考查學生初步運用化學視角和化學原理去觀察和解決生活、生產和社會現象中某些化學問題的能力。化學學科基本能力具體分述如下:
①化學語言及應用能力:對化學用語的認知和使用能力。例如:記憶、識別、再現元素符號、原子符號、原子結構示意圖、電子式、離子符號、化學式、結構式、結構簡式、化學方程式、電離方程式、離子方程式;命名有機物。
②化學方法及分析能力:對化學知識進行概括、分類、比較、判斷、推理等的能力。例如:對化學概念、原理的抽象概括;解釋化學現象;對元素、化合物知識進行系統化總結歸納;掌握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存在、用途的相互關系,并做出相應的推導、判斷。
③化學實驗及研究能力:獨立完成化學實驗的能力。例如:對實驗現象的觀察;進行實驗操作;處理實驗數據;對實驗過程、現象及結論的正確描述;進行簡單的化學實驗設計。
④化學計量及計算能力:運用化學知識和常用的數學方法解決化學問題的能力。例如:根據化學式及化學方程式進行計算,進行物質的量、物質的量濃度的計算,進行有機物相對分子質量、分子式的初步計算。
(2)過程與方法要求
《普通高中化學課程標準(實驗)》指出,化學課程應有利于學生體驗科學探究的過程,學習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加深對科學本質的認識,增強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對過程與方法的要求具體分述如下:
①經歷對化學物質及其變化進行探究的過程,進一步理解科學探究的意義,掌握科學探究的基本方法。
②能夠發現和提出有探究價值的化學問題,學會用觀察、實驗、查閱資料等多種手段獲取信息,并運用比較、分類、歸納、概括等方法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以有效地解決問題。
③能在學習過程中進行計劃、反思、評價和調控,提高自主學習化學的能力。
(3)情感、態度與價值觀要求
根據《普通高中化學課程標準(實驗)》,對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要求具體分述如下:
①發展學習化學的興趣,樂于探究物質變化的奧秘,體驗科學探究的艱險和喜悅,感受科學世界的奇妙與和諧。
②有參與化學科技活動的熱情,有將化學知識應用于生產、生活實踐的意識,能夠對與化學有關的社會和生活問題做出合理的判斷。
③贊賞化學科學對個人生活和社會發展的貢獻,關注與化學有關的社會熱點問題,逐步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思想。
④樹立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養成務實求真、勇于創新、積極實踐的科學態度,崇尚科學,反對迷信。
⑤熱愛家鄉,熱愛祖國,樹立為中華民族復興、為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學習化學的責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