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中考報名http://117.40.83.118/或http://www.jxeea.cn/zzwb/ 或http://eea.jxedu.gov.cn/zzwb/ 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考”)由省教育廳、省中招委、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設區市和縣(市)教育局、中招委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采取志愿兼報,一考多分流,為普通高中和各類高、中等職業院校選拔人才。
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均可報名參加中考。各級中招部門和初中學校要嚴把中考報名關,嚴格審查報名者的學歷條件,嚴禁以任何理由允許未完成初中三年學歷教育的學生參加中考。
報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級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考資格認定,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關規定。
報考師范定向的考生必須是志愿從事農村教育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養農村教師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 2015〕4號)進行面試和體檢。
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青年,可免試進入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普通中專”)、成人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成人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學習。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中考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2.報名日期4月10日至16日。
(三)報名辦法及其他
1.報名地點
(1)應屆初中畢業生將家庭戶口簿交至就讀學校報名。
(2)歷屆初中畢業生持初中畢業證書到所在縣(市、區)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招辦”)指定地點報名。
(3)跨設區市和縣(市、區)的考生回戶口所在地報考,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借考者,須經戶口所在地和借考的設區市中招辦同意,到借讀學校報名。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關規定。
2.報考類別
中等學校招生報名的類別劃分為三類:一是高中類(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二是高、中職類(含高職和高專、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三是師范定向類(定向培養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師資的院校)。考生報考類別按考生第一志愿劃定。考生填報志愿必須規范、慎重,學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考生填報志愿,不能包辦代替,志愿應由考生和家長自主決定。
報考師范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類和高、中職類志愿。報考高中類的考生可以兼報高職、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
3.報名流程
4月10日前,報名點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網www.jxedu.gov.cn錄入考生報名信息和數碼拍照,并發放考生登錄報名序號及密碼條。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ww. jxeea.cn或江西教育網www.jxedu.gov.cn核對個人基本信息和填報志愿。高中類志愿,按設區市的有關規定填報;高、中職類志愿(含高職、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可填報兩個志愿;師范定向類,可填報一個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須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4.報名收費標準
報名時須交中考報名、考務費。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考生每人交報名費5元、考務費每科10元。縣(市、區)中招辦在收齊各中學報名點的報名和考務費后,于4月22日前將報名及考務費總額統一匯繳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有關規定下撥各考點考試經費,用于命題、制卷、監考、閱卷、錄取等各項支出。
二、考試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思想品德、歷史、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體育。
考查科目:地理與生物、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計入中考總分,由各設區市自定。
(二)考試形式
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開卷考試);物理與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
(三)各科分值
思想品德70分;歷史5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占20.8%,計25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體育30分。
(四)考試時間
中考考試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體育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份由設區市組織實施。
(五)考試要求
體育考試要求:按《江西省2015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英語聽力測試要求:英語聽力測試時間20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點統一播放錄音光盤或磁帶。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鑒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1.26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測試。二者均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算總分。
數學學科允許攜帶科學計算器進入考場。帶進考場的科學計算器品牌及型號,按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在基礎教育階段推進并規范科學計算器使用工作的通知》(贛教辦字〔2006〕62號)文件執行。
(六)考點、考場設置及監考
考點要相應集中,各縣(市、區)中招辦可根據既方便考生又有利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對少數集中到縣(市、區)考試確有困難須在鄉一級設考點的,要報省、市中招部門從嚴審批。
報考高中類和高、中職類的考生統一編排考場;報考師范定向類的考生單獨編排考場。
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實行循環交叉監考。
(七)藝術類專業加試或面試辦法
文藝、體育運動學校招生,原則上不要求考生參加專業加試或面試,凡要求進行專業加試或面試的,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由招生學校組織進行。
三、閱卷
閱卷、統分、登分均由設區市中招辦根據省有關規定進行。報考師范定向類考生的答卷,統一由設區市中招辦組織閱卷、統分、登分。
考生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是否允許考生查分,由各設區市根據當地情況自定,但不能查卷。
四、體檢
報考師范定向類的考生,須按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養農村教師的通知》(贛教師字〔 2015〕4號)的要求體檢。
普通高中和高、中等職業院校錄取新生,一般不要求體檢。
五、錄取
(一)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設區市根據當地教育資源和生源情況確定,報省教育廳備案。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設區市要將優質普通高中的統招計劃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據生源情況合理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制訂并公布實施方案。
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各校必須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和收費標準招收學生,不得超計劃、降分數、超收費標準違規招生。
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制高職和高專招生計劃和師范定向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實行自主招生,招生指導性計劃,由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報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后自主確定。未經省教育廳備案的專業,不得進行招生宣傳和招生。
(二)錄取分數線
1.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招生學校的隸屬關系,分別由縣(市、區)中招委劃定并報設區市中招委審批后公布。設區市劃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統籌普高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生源。
2.五年制高職和高專錄取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最低等級控制線,由省中招委劃定。
3.師范定向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設區市劃定,報省中招委審批后公布。
(三)錄取辦法
1.師范定向錄取工作由省、市、縣(區)中招部門共同組織進行。報考師范定向類的考生,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養農村教師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5〕4號)文件的要求,簽訂《農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設區市負責對上線考生建立紙質檔案,并向社會公示。招生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攜已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名單及《農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2.普通高中的錄取由設區市和縣(市、區)中招辦組織實施。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的錄取由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各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對參加了我省當年中考且填報了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志愿的考生,由市、縣(區)中招辦負責錄取,也可由招生學校組織生源,到當地教育局職成部門辦理注冊錄取手續。
3.五年制高職和高專的錄取,由省和設區市中招部門共同組織進行。學生進校后按高職、高專的教學目標和要求,組織實施教學和管理,學生學籍管理執行高職院校學籍管理辦法,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專科層次畢業證書。報考五年制高職和高專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當年中考。
4.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實行自主招生、注冊錄取。
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招收參加了當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學校憑考生中考報名序號,在規定的錄取批次內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注冊錄取手續;招收應屆、歷屆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試入學的學生,由招生學校負責審核確認學生的學歷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注冊錄取手續。
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錄取工作由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各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對參加了江西省當年中考且填報了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志愿的考生,由市、縣(區)中招辦負責錄取,也可由招生學校組織生源,到當地教育局職成部門辦理注冊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