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省專轉本網上報名http://218.94.50.9/zzbks/index.action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6〕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現將《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和各市招考機構要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專轉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嚴格資格審核,細化操作辦法,做好網上報名、考試、評卷和錄取等工作,確保2017年“專轉本”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二、加強宣傳發動。“專轉本”選拔考試面向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下同),專科學生所學專業必須滿足本科接收院校專業招生要求。各接收院校要及時公布招生章程和接收條件,做好招生政策、本專科專業對應要求等宣傳解釋工作。各推薦學校要著重做好生源組織發動,通知到每一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并安排專人做好報考資格審核工作。
三、規范自主招生。各“專轉本”自主招生試點院校應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加強自主命題、考試、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與監督。所有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須在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轉本”選拔考試網上報名,自主招生選拔對象須經推薦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兩級公示。考核和錄取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四、嚴格考試管理。“專轉本”接收院校有義務、有責任承擔省教育考試院安排的考點工作,并認真做好考務人員和監考教師的遴選和培訓工作。細化安全措施,確保試(答)卷運送、使用和保管的絕對安全。各推薦院校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加大教育部關于違紀處理條例和刑法修正案(九)的宣傳力度,樹立“誠信考試,違紀可恥”的良好風氣。如發現考試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如考試作弊行為觸犯國家法律,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予以懲處。
五、嚴肅招生紀律。進一步發揮高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要求嚴肅查處違紀案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專轉本”工作的良好聲譽。
六、加強保障工作。“專轉本”選拔工作實行報名、填報志愿、考務、評卷和錄取的網絡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要根據網絡化管理系統運行要求,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和專用工作設備,認真組織培訓和操作實踐,總結經驗,梳理優化工作流程,指導考生順利使用網報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志愿和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
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2月23日
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
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6〕6號)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下同),以及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專轉本”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一、選拔計劃
“專轉本”選拔總計劃為1.5萬人,本科接收院校為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
選拔計劃以兩種形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院校代碼,再按報考類別與專業代碼順序公布;二是按報考類別,再按接收院校(專業)代碼順序公布。
選拔計劃的主要內容有:報考類別、院校代號、院校名稱、專業代號、專業名稱、計劃數、學費、對報考者專科所學專業及專業課程要求等。同一專業可以在不同的報考類別中招生。
二、報名、資格審核和填報志愿
(一)選拔對象和報名條件
1.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具體報名條件為:(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2)在校學習期間未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3)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2.我省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院校學業后,經民政部門審核,可參加“專轉本”選拔考試。
3.國家和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專轉本”自主招生的條件,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二)選拔方法
1.普通高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籍專科三年級學生(應屆畢業生)需先在網上預報名,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經所在學校審核同意后,報名方可生效。
2.退役士兵須持退役證原件在畢業學校報名,審核批準后,方可參加“專轉本”考試。院校單列招生計劃,省教育廳單獨劃線錄取。
3.南京曉莊學院、蘇州科技學院、常熟理工學院、鹽城工學院、淮陰工學院、徐州工程學院等6所普通公辦高校安排自主招生計劃900人,只面向國家和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招生。報名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學校推薦的基礎上,由接收院校采取專業理論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取。自主招生工作在2017年2月20日前結束。
(三)資格審核
推薦學校負責對考生資格及所填報志愿的審核工作。考生需符合推薦學校公布的推薦要求,以及接收院校對考生所學專業或課程的要求。推薦學校須安排專人負責本校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不得弄虛作假。退役士兵資格還須經省民政部門復審。
(四)填報志愿
1.普通高校和獨立學院在同一批次錄取。錄取志愿設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平行志愿設置A、B、C、D、E五個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設置A、B、C三個志愿。每個志愿必須填報具體的專業,錄取時將按專業進行投檔(允許將同一院校的不同專業作為不同的志愿分別填報)。平行志愿在報名時同步填報,征求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在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一并填報。
2.為了有利于考生進校后的學習和教學,考生填報本科專業志愿時,須符合接收院校對該專業提出的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和課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相關課程提出具體要求,考生還須填寫相關課程成績。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詳見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選拔計劃。專科專業名稱及代碼以專科入學時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為準。
3.退役士兵在填報志愿時,只能在單列招生計劃中選報接收院校和相關專業(具體要求詳見選拔計劃)。
4.自主招生選拔對象除了可以填報自主招生院校(專業)外,還可以兼報非自主招生的院校(專業)。
(五)報考流程和信息采集
1.考生自行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專轉本”網上綜合管理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填寫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
自主招生選拔對象除網上報名外,還須在本人所在院校填寫推薦報名表并交納照片。
2.推薦學校根據推薦條件和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以及接收院校對所學專業或課程的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同時負責考生人像采集。
3.推薦學校須在校內醒目處及校園網上將審核合格的考生名單予以公示,自主招生選拔對象須公示5天以上,并公布舉報電話號碼和信箱。推薦學校還須通知審核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將同步公示自主選拔考生名單。
4.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推薦學校通過“專轉本”網上綜合管理系統,打印《江蘇省2017年“專轉本”考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或《江蘇省2017年“專轉本”退役士兵報名表》,交考生本人核對無誤簽字確認后,蓋章留存、備查。
考生須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因考生本人填報及核對有誤而對錄取產生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5.推薦學校審核通過并經考生確認簽字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報信息。如確需更正報名信息的,須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方可修改。
6.我省退役士兵憑身份證、退役士兵證,在本人畢業學校報名。
(六)報名和填報志愿時間
統一考試考生報名時間為2017年元月4日至6日,自主招生對象的報名工作同期進行。逾期不予補報。
(七)報考類別及考試科目
報考類別及對應考試科目如下:
報考類別
考 試 科 目
文科類
藝術類
大學語文、計算機基礎、英語(非英語類專業)
理工科類
高等數學、計算機基礎、英語(非英語類專業)
英語類
大學語文、計算機基礎、英語(英語類專業)
日語類
大學語文、計算機基礎、日語
三、命題和考試
(一)命題
1.“專轉本”全省統一考試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有關高校應在命題教師選派等方面給予支持與協助。
2.大學語文、高等數學、英語、日語等科目滿分均為150分,計算機基礎科目滿分為100分。每位考生參加統一考試科目為三門,即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英語或日語,計算機基礎,總分滿分為400分。
3.大學語文科目考試內容為基礎知識、閱讀和寫作,計算機基礎科目考試要求為省級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水準,英語、日語、高等數學等科目考試要求均為高等學校專科二年級水準。英語專業和非英語類專業的英語科目考試分別使用不同的試卷。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
具體安排如下:
時 間
考試科目
9:00-11:00
英語 日語
13:00-15:00
高等數學 大學語文
16:00-17:30
計算機基礎
2.準考證發放
推薦學校統一打印并在考前3天發放考生《準考證》。
3.考點設置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報名人數及分布情況在相關院校設置考點,并盡量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院校,考點院校具體負責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4.試卷保密保管
各市招考機構按國家級教育考試有關要求,負責試卷的運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導所在轄區考點院校的考務管理與考務培訓工作,并做好考試期間的巡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