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報名系統http://swyt.wmu.edu.cn/apply/main.jsp賬號注冊→填寫考生信息→填寫高中成績→填寫選考/學考→填寫專項類別獲獎(有填,無不填)→填寫社會活動情況(有填,無不填)→填寫個人陳述→填寫報考信息→提交報考申請→申請材料上傳→學校初審→繳納報名費→打印準考證→參加學校綜合測試→學校公布測試結果
溫州醫科大學2017年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高考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專業潛質和熱愛醫學事業的優秀學生。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溫州醫科大學是省屬高等醫學院校,是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為浙江省政府、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現有臨床醫學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9個,一級學科碩士點8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設有臨床醫學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設有15個二級學院,招生專業26個,涉及醫學、理學、工學、管理學四大學科門類。學校已形成從本科生到碩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從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學生和港澳臺學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溫州醫科大學設立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學校自身辦學條件,溫州醫科大學2017年計劃招收總計90人,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和選考科目等要求如表1。
第五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六條 報名條件: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含)以上(往屆生P等及以上),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物理、化學、生物三門科目中需有一門為A等,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其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1.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7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余為D等(含)以上。
2.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5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余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第七條 報名辦法: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登錄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站,根據網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并提交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無須遞送紙質材料。
具體材料如下:
①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③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