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東莞積分入學報名http://jfrx.dg.gov.cn/rhrxweb/jfrhrx/index.action1.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只適用于符合積分制入學對象的隨遷子女填寫。
2.積分制入學政策的適用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適用于年滿6周歲且不超過18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具有中國國籍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香港、澳門戶籍)。其中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必須年滿6周歲(計算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必須符合相對應的入學政策年齡;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不接受留級重讀申請。
(2)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須為中國非東莞市戶籍公民(含香港、澳門戶籍),并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參保人應依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5個險種,并需在提交積分入學申請時必須正常參保并有1個月或以上繳費記錄。)
3.每個申請人在報名系統只能產生一個申請號,不能重復申請。且申請人確認提交申請后,除審核部門提出要求外,不能進行信息修改或資料補充,因此,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在填寫或上傳作證材料前,務必認真閱讀《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和《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以及各審核部門制定的配套操作指引,全面、詳細了解有關要求后,再進行申請。
4.申請人必須在報名系統上如實、完整、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和上傳相關原件資料的電子照片。上傳到報名系統的電子照片必須要清晰、完整,審核部門根據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分。申請人因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實而導致積分有誤或被取消申請資格的,其后果申請人自負。
5.各部門評分結束后,申請人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個人積分情況。如對個人積分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報名系統提出積分復核。
6.申請人對報名系統的積分結果無異議后,應盡快到積分制入學申請地受理點進行資格確認。不按時到現場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7. 有關政策文件及部門配套操作指引可點擊以下鏈接http://www.dgjy.net/moreInfo.aspx?menuId=1616進行下載。如有疑問,請及時與審核部門聯系。
首次登錄的申請人先點擊 獲取申請編號,填寫相關基本信息后,獲取唯一的申請編號;申請編號會通過短信發送到申請人登記的手機,請申請人家長妥善保管。
•已經獲取申請編號的申請人,可直接點擊 進入申報,進入報名系統進行信息填報和上傳資料。
•已經忘記申請編號的申請人,可直接點擊 找回申請編號,進入系統進行信息填寫找回申請編號;申請編號會通過短信發到申請人登記的手機,請申請人家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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