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教育局:www.lysjyj.gov.cn
龍巖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在市委主管部門的統一指導下,負責所轄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教育、統戰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三)受市委委托,會同組織部門負責所轄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宏觀管理,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強化干部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所轄各級各類學校處級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和科級以上(含科級)干部培訓工作,負責管理局(委)機關、市屬學校(單位)科級干部,管理所轄各級各類學校處級及以下干部檔案以及局(委)機關正科級及以下干部檔案。
(四)統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各級各類教育,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統籌指導全市民辦教育工作。
(五)負責實施全市九年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國家教育惠民政策,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的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掃除文盲等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六)指導協調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指導職業院校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管理和基礎能力建設;指導和推進全市社區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終身教育工作,承擔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高等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學科專業建設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八)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有關教育的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開展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檢查和評估。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監測。
(九)負責提出每年局(委)機關、市直學校(單位)教育經費計劃的建議;負責指導和執行全市教育系統經費的籌措、管理;按規定管理國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捐贈;按規定對市直學校(單位)教育經費實施內部審計監督。
(十)主管全市教師工作,依法管理、指導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勵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的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指導基礎教育和中職學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政策;統籌管理全市各類學校考試。
(十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學籍學歷管理,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學歷管理;指導學生資助工作;參與擬訂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及非師范類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三)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社會實踐、國防教育、環保教育、安全穩定等工作;指導全市學校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校辦產業、基本建設和后勤管理工作。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四)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協調、辦理教育系統因公出國人員和海外來我市學校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開展同港、澳、臺等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五)負責全市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地點: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和平路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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