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教育局:jy.nanning.gov.cn
南寧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草案;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貫徹執行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審批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
(四)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實施、督導與評估驗收工作;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審批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和建設的統籌、指導和管理。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措施和辦法;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七)指導全市中小學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民族團結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穩定工作。
(八)主管全市中小學的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制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十)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指導全市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電話:0771-280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