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業大學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zxdk.gdut.edu.cn
根據學生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約定,貸款畢業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的,可在畢業前30日向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并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相關書面證明(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復印件、新學生證復印件及新入讀學校在校證明等),經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后,再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現就我校貸款畢業生繼續攻讀學位辦理助學貸款展期手續說明如下:
一、辦理對象:
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屆貸款畢業學生。
二、辦理流程:
1、符合貸款展期條件的畢業生,下載附件《廣東工業大學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展期申請表》和《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展期申請表》,填寫并打印一式兩份,附上身份證復印件和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如果離校前未能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可先辦理其他手續,9月10日前連同其他資料一起提供);
2、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www.csls.cdb.com.cn/),在“貸款展期申請”功能中點擊左下角的“申請”按鈕,填寫相關的申請信息后,點擊“導出變更單”進行打印;
3、提交上述申請表到原所在學院輔導員處審核,通過后并在《廣東工業大學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展期申請表》“原所在學院經辦人”一欄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4、畢業當年的6月20日前,將上述材料遞交至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現場通過系統審核申請表并簽字蓋章。
5、畢業當年的9月10日前,申請畢業生須將新入讀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和新學生證復印件(非校園一卡通)寄回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100號廣東工業大學行政樓105室(510006))。
6、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貸款展期畢業生的資料遞交廣東省助學工作管理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審核,審批通過后,學生國開行系統的貸款信息將會更新。
7、畢業當年10月底,申請畢業生登錄國開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通過“貸款及應還款查詢”功能查看“貸款到期日期”是否已更新來查詢是否展期申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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