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www.jfgl.suzhou.gov.cn
蘇州市公安局主辦,是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入學、積分入戶、積分入醫官方網站。
蘇州市各區積分辦電話
姑蘇區積分辦咨詢電話:68633451/68633411
園區積分辦咨詢電話:66683751
相城區積分辦咨詢電話:66103916
虎丘區積分辦咨詢電話:68752110
吳中區積分辦咨詢電話:67081938
蘇州市積分辦電話
積分入學咨詢電話:67521171
積分入戶咨詢電話:67521126
積分入醫咨詢電話:67521161
2018年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受理工作已正式啟動,2018年積分申請所需材料和計分標準與2017年相比有部分調整,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及時學習和了解最新辦法,提前做好相應準備。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積分管理的適用范圍和對象。
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對象:在市區范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018年度將繼續延用關于申請條件“連續居住一年”的補充證明。針對居住證系統內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的流動人口,增設的補充證明途徑: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超過一年,且同時近一年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則認定申請人在蘇州市區已連續居住一年時間,符合積分管理申請條件。
二、積分管理申請受理時間。
積分入學:2018年1月1日至4月15日。
積分入戶: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積分入醫:2018年6月1日至9月10日。
以上日期節假日除外。
申請人應當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按規定填寫表格,并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規定,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積分管理申請基本材料。
(一) 積分入戶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薄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原件
4.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等自有居住房證明原件
5.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二) 積分入學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薄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申請就讀一年級:
1.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2.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
如果申請人子女超過當年就讀一年級的年齡,還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獲取過學籍號的相關證明。
申請就讀初中一年級:
1.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證明
2.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三)積分入醫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薄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四、關于子女積分入學方面的內容提示。
流動人口為其未成年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限申請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起始年級,即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已經取得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學籍號的流動人口子女不予受理積分入學申請。
1.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 6 月10日前在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站上統一向社會公布當年各區(或片區)劃定的積分入學準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及各區當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供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余學位數。
2.2018年積分入學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在2017年8月31日前,連續合法居住時間滿一年,且在蘇州市區繳納社保,則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3.針對流動人口在市區范圍內已購房,是否需要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分為以下兩大類情況:
---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1) 在蘇州市區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并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