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學院教務管理系統登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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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學院教務管理系統登錄(二)
菏師專校字[2003]78號 - 菏澤學院教務處
菏澤學院文件 菏院政字[2009]22號 簽發人:郁章玉
菏澤學院大學生研究創新訓練計劃項目 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著力構建我校實踐教學體系,推進大學生實踐能力、創新與創業能力、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創造有利于大學生活躍創新思維、鍛煉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氛圍,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學校決定實施 “大學生研究創新訓練計劃”。
第二條 大學生研究創新訓練計劃 (STUDENTS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TRAINING PROGRAM),簡稱“SRITP”。是以基金項目的形式,重點資助學習成績優良、學有余力、具有較強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利用學校實驗室、實訓中心、圖書館、教師已有的科研條件以及其他的教學科研資源所開展的創新實踐活動。
第三條 教務處負責SRITP基金項目的具體組織,包括SRITP基金項目的評審、檢查、結題、評優、總結表彰及項目經費的審
核與管理等有關事宜。
第四條 各教學單位負責本單位SRITP基金項目的實施工作。
第二章 項目申報
第五條 SRITP基金資助的項目范圍:
1.教師(包括實驗技術人員)或科技人員把教學、科研、生產和管理等不同領域中的基礎性、應用性和開發性的研究課題,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細化為大學生研究創新訓練計劃的項目;
2.校內、外各種科技競賽的主要項目,如電子類競賽、機械類競賽、建模類競賽、動漫設計競賽等;
3.實驗教學中的創新性實驗項目;
4.小發明、小創作、小設計等項目;
5.社會調查項目;
6.其他有研究與應用價值的項目。
第六條 申請人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學習成績優良,學有余力,具有較強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對科學研究、科技活動或社會實踐有濃厚興趣和堅強毅力的在校學生。
2.在同等條件下,凡公開發表過研究論文、藝術作品者,以及在校內、外各類科技競賽中獲得較高獎勵的學生。
第七條 立項原則:
1.可行性原則。應從學生的實際出發進行選題,充分考慮學生學習階段的知識結構、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以及知識的綜合應
用。項目選題應充分考慮利用圖書館、實驗室的教學科研資源、教師已有的科研條件,以及學校其他教學資源,在一定時間、經費允許范圍內能夠完成。
2.創新性原則。以各學科的研究熱點,國內外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和社會熱點等內容作為選題主要方向, 讓學生了解學科發展的前沿,開拓學生的視野,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良好的科學素養。
3.實用性原則。幫助學生以適應市場經濟為背景,引導學生帶著社會的需求信息,主動提出問題、獲取知識、參加實踐;充分調動學生學習主動性,培養學生實踐能力。
第八條 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工作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各教學單位組織項目申報。
2.成立項目組。項目組可以自行組建,也可由教學單位組織學生報名擇優組建。每個項目組人數一般為3?5人。同一個學生只能參加一個項目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