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大家登錄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登錄網址,歡迎點擊登錄!
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相關內容:關于省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20171367號提案的協辦意見
省住建廳:
《關于中小城市管理創新的建議》(20171367號)收悉,我廳的辦理意見如下:
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實施暢通城市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閩政〔2016〕18號),202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目標要求,公安機關將聯合或配合相關部門梳理城市綜合交通、公共交通及道路擁堵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綜合交通規劃。建立完善城區交通設施管理量化考評機制,明確責任,定期排查設置不完善、不連續、不清晰、不合理等問題,認真貫徹執行新實施的《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GB51038-2015),及時規范整改,努力提高城區交通設施規范設置率。
二、著力強化停車管理。一是推動規劃建設。按照《關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的若干意見》(閩政〔2016〕6號)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新增路外公共停車泊位10萬個以上。推動研究完善停車產業發展政策,實施多元化的投資建設主體,大力發展地下和立體停車設施,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區等停車泊位配建比例。公安機關將積極參與公共停車場規劃建設,提出合理建議,共同努力緩解停車難的現狀。二是規范施劃管理。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辦法》《城市道路路內停車管理設施應用指南》(GA/T1271-2015)等法律法規,合理、規范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同時,加強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取締違法設置的路內停車泊位,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隨意變更停車設施功能的行為。
三、優化交通組織管理。一是定期排查整治。建立交通擁堵節點滾動排查整治機制,聯合或配合相關部門,定期排查整改易堵區域、點段,從標志標線、信號配時、交通違法、停車場設置、道路施工、管線破路維修、道路條件、路網缺陷、場站布局等方面,深入研究擁堵成因,分類建檔,建立健全基礎臺賬;結合各部門職責,提出具體改造方案及進度要求。二是優化交通組織。應用公安智能交通控制系統,實時對市區道路交通流自動采集、自動評判、自動發布,實時自動檢測機動車行駛速度、交通流量、道路占有率等交通狀態,根據周邊道路交通流量分布規律,有針對性地制定交通組織方案。三是強化智能管理。建設完善交通信息發布誘導體系,通過媒體、互聯網、手機、交通誘導屏等媒介,依托“福建出行助手”、政務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及時發布道路狀況、交通擁堵、管控措施、公共交通服務、交通氣象等提示信息,合理引導群眾出行。
四、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保障“公交優先”,聯合相關部門在有條件的道路上設置公交專用道,逐步擴大覆蓋范圍,交通流量大及單向3車道以上的城市道路設置公交專用道;加強公交專用道使用管理,試行建設公交優先信號系統,提高公交運行速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動火車站、機場、公園、景區等與公共交通、出租車接駁換乘的有效銜接;結合新城區建設以及舊城區改造,積極推動港灣式公交停靠站特別是公交樞紐、換乘站、停保場、首末站等場站建設;同時協助制定公交線路和站點優化調整方案,采取跳站、接駁、改造站點等措施,解決公交站密集、線路過于集中、公交車站口斜插左拐、公交車“列車化”停靠與行進等問題。
五、鼓勵非機動車出行。著力解決“人非共道”“機非混行”問題,在交通流量較大的次干道以上的道路視情設置分隔設施,確保非機動車合理通行路幅,優先保障非機動車、行人通行路權,推動所有城市及有條件的縣城建設公共自行車系統,主城區重要公交站點附近區域盡可能配建公共自行車站點,構建便捷的半小時自行車體系,引導短距離交通向非機動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轉變。梳理完善行人過街系統,提高行人過街設施的可達性、便捷性。
領導署名:杜清森
聯 系人:姚春嫻
聯系電話:0591?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廳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