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17湖南郴州市計劃招聘市直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2名,報名網址為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教育信息網等。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市直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2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教育信息網(http://www.jyj.czs.gov.cn/jyj/)。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6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報考年齡上限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到報名截止日,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到報名截止日,在公務員單位或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報名時間。網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日9:00至6月11日17:00。
3.上傳照片。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的,報考人員網絡報名時必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35×45mm,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
4.打印準考證。6月21日起,報考人員自行在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報考專業(yè)及專業(yè)類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yè)目錄(2012年)》。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國民教育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或專業(yè)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或專業(yè)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上述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備案。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6月13日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6月14日下午15:00至18:00在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6月15日將結合改報崗位情況公布須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公開招聘筆試為一套試卷(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 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2017年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
1.時間及地點。以面試人員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2.資格審查對象。按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交打印的《2017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誠信考試承諾書》(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執(zhí)業(yè)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3張(同底)。凡公告發(fā)布之日為在編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時,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截止資格審查時,無法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在編人員,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報考人員須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的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進行補審,證書補審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招聘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及政策解釋。
(2)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一旦核實,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并視情況予以追責。
(四)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專業(yè)技術類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操作能力。
3.面試形式及面試成績合成。以面試公告為準。
4.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違反體檢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旃ぷ饔烧衅竼挝唤M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等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tǒng)一的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其他機關單位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本次招聘單位報告,并主動提出終止本次招聘的后續(xù)相關環(huán)節(jié)。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并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7.面試后,因資格、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棄權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9. 收費標準: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后的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