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增值稅勾選認證平臺網址: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天津市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選擇確認常見問題解答
一、 客戶端環境配置問題
1.1 本平臺運行環境?
1. 本平臺支持WINDOWS XP(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 8、WINDOWS10)及以上操作系統;
2. 納稅人必須配置IE8及以上IE版本瀏覽器;
3. 納稅人在使用本平臺前,需根據操作手冊要求安裝相關的控件及驅動(盤、安全控件和稅務證書);
1.2 使用本平臺電腦需要設置哪些?
1. 在瀏覽器中,把本平臺的地址加入可信站點,并在可信站點的“自定義級別”-“設置”中,將全部選項啟用,重啟瀏覽器生效;
2. 在啟動IE時,需選中IE的快捷方式,點擊鼠標右鍵,選擇“以管理員身份運行”(WINDOWS XP環境不用選擇管理員身份運行)。
1.3 金稅盤/稅控盤驅動及安全控件的安裝注意事項。
1. 按照《基礎驅動及安全控件安裝手冊》安裝;
2. 關閉IE瀏覽器;
3. 不要插金稅盤或稅控盤;
4. 在安裝證書和控件的時候,需要選中安裝文件,點擊鼠標右鍵,選擇“以管理員身份運行”;
5. 清空瀏覽器緩存,再重新打開瀏覽器。
二、 登錄問題
2.1 納稅人登錄時提示輸入密碼錯誤,如何處理?
1. 納稅人只能插入金稅盤或稅控盤登錄本平臺,使用平臺時,只能插入一個稅控盤設備,不能同時插入其他設備;
2. 輸入的金稅盤或稅控盤中的8位密碼是盤中證書口令(不同于各省市局網廳登錄時的CA證書密碼);
3. 忘記證書密碼,需聯系當地盤的技術服務單位;
4. 連續7次輸錯密碼導致盤被鎖住的,需攜金稅盤或稅控盤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重置密碼或重簽證書。
2.2 個別稅控盤無法登錄,登錄時報“打開設備—未知錯誤”,但是納稅人的開票軟件可以登錄。不知道是盤的問題,還是驅動的問題?
1. 納稅人只能插入金稅盤或稅控盤登錄本平臺,使用平臺時,只能插入一個稅控盤設備,不能同時插入其他設備;
2. 此類錯誤通常是客戶端驅動、控件等安裝問題,請聯系當地金稅盤或稅控盤服務單位解決;
3. Win8、win10系統需用選中IE的快捷方式,點擊鼠標右鍵,選擇“以管理員身份運行”。
2.3 登錄系統提示納稅人檔案信息不存在,如何處理?
1. 需確認登錄的網址,屬于企業本省平臺網址(特別是計劃單列市,如青島企業,不要登錄到山東的平臺網址上);
2. 請確認稅控盤或金稅盤是否插好,并且不能同時插入金稅盤和稅控盤;
3. 請確認驅動是否已正確安裝,驅動問題請分別聯系當地金稅盤/稅控盤服務單位的技術支持人員;
4. 請確認返回信息中的稅號、信用等級等是否屬于本企業、是否正確無誤;
5. 若非上述問題,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確認本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及平臺啟用標志等是否在電子底賬系統中設置成功。
2.4 在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時候報錯“打開加密設備時驗證用戶口令—函數參數錯誤(0xB)”,是何原因?
1. 請檢查是否輸入了正確的CA證書密碼;
2. 請確認盤是否被鎖住了。
2.5 平臺密碼是什么?
平臺密碼是為了滿足部分企業開票與認證操作分開的需求,在原有證書密碼的基礎上,在企業信息模塊下,增加設置平臺密碼,只有同時輸入證書密碼和平臺密碼后,才能登陸本平臺。
2.6 忘記平臺密碼后如何處理?
1. 密碼遺忘后,如果您設置過密碼找回問題及答案,可通過它取消平臺密碼,登陸平臺后,可根據需要重新設置平臺密碼;
2. 若沒有設置過平臺密碼找回問題,或忘記找回密碼問題答案,則需要聯系主管稅務機關,從電子底賬系統中進行密碼重置。
三、 操作問題
3.1 發票勾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 關注界面上的當前稅款所屬期/勾選月份,您勾選的發票,將屬于當前的所屬期/勾選月份;
2. 已勾選的發票(代辦退稅發票除外)可以在發票勾選模塊進行撤銷勾選;
3. 每個所屬期可以進行多次勾選操作;
4. 勾選的發票(代辦退稅發票除外),還未完成認證,需要完成確認操作,方可視為認證完成;
5. 掃描認證的發票不能也無需進行勾選操作;
6. 異常發票(發票狀態為作廢、失控、紅沖等)不能進行勾選操作;
7. 當勾選的發票較多時,建議納稅人設置查詢條件,分批進行勾選操作,也可選擇使用批量勾選功能完成。
8. 已取得的發票在發票勾選模塊查詢不到時,請前往發票查詢模塊進行查詢。
3.2 批量勾選有哪些注意事項?
1. 批量勾選功能,可先下載模板文件,文件格式為excle 2003格式;
2. 所有單元格為文本格式,開票日期為YYYY-MM-DD格式的數字,如2016-03-03;勾選狀態只能為:是、否。上傳文件前,請先核對需要勾選的發票其“是否勾選”列數值是否為“是”(代辦退稅發票除外),否則無法實現批量勾選處理;
3. 可以批量勾選發票,也可以批量撤銷已勾選未確認的發票;
4. 不想勾選的發票信息,可在上傳文件中“是否勾選”欄次選擇“否”保存后上傳即可;
5. 上傳的文件大小,不得大于500KB,若發票數量較大,可分多個文件進行上傳。
3.3 確認勾選有哪些注意事項?
1. 抵扣確認勾選操作期為:當期已申報結束或征期結束后(以誰在前做為開始時間)至下期申報當天或征期結束當天(以誰在前做為終止時間)為可操作期間;
2. 退稅確認勾選無操作期限制,確認數據歸屬在當月;
3. 確認勾選每個稅款所屬期內可多次操作;
4. 確認勾選的發票數據,是所有已勾選且未認證的發票數據;
5. 平臺可獲取抵扣申報結果信息,來判斷本次確認數據是否歸屬為當期稅款所屬期,若在征期內已申報,平臺轉換稅款所屬期,本次確認的發票將回退,下期進行重新勾選確認,若征期內未申報,系統會提示納稅人“尊敬的納稅人,目前尚未從征管系統中獲取到您的申報結果,請您再次確認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稅申報工作”;若獲取申報結果異常失敗,則提示企業“尊敬的納稅人,獲取征管系統申報結果異常,請您確認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稅申報工作”;提示納稅人需要確認是否完成本期增值稅申報工作后,系統提示:(1)若選擇“已完成申報”,系統會提示企業“本次確認不成功,系統會自動回退已勾選未確認的發票數據,企業需在下一期重新進行勾選確認”;(2)若選擇“未完成申報”,系統將提示“本次確認成功!边M入下一步確認操作。
6. 確認提交后,平臺提供本次確認匯總數據表以及當期稅款所屬期累計確認的匯總數據,并可導出PDF文件,自行打;
7. 確認操作完成后,視為認證完成;
8. 已確認的發票不允許且不支持撤銷確認操作;
9. 往期確認勾選明細可通過“確認歷史明細”模塊進行查看;
10. 若企業當月無勾選的發票數據,可不用執行勾選確認操作。
3.4 發票查詢有哪些注意事項?
1. 本平臺提供近期和未到期(還未到認證抵扣期的發票)的發票查詢功能;
2. 查詢出的結果,包含發票基本信息以及發票認證、勾選情況;
3. 提供查詢出的發票狀態,如:正常、作廢、失控、紅沖等;
4. 提供查詢出的發票勾選情況,如:已勾選(用于退稅)、已勾選(用于代辦退稅)等;
5. 由于目前開具的發票信息數據同步到本平臺需要1天,所以平臺中不含當天開具的發票;
6. 銷方離線開具的發票,在本平臺無法查詢到,在銷方上傳發票至稅務局端后,方可體現在本平臺中;
7. 若上述情況均不存在,仍然查詢不到該張發票,首先確認是否為增值稅發票,在全國發票查驗平臺中查詢發票是否存在。
3.5 抵扣統計有哪些注意事項?
1. 抵扣統計報表中包含當期稅款所屬期的勾選認證和掃描認證的匯總數據;
2. 統計表中含發票份數、金額、稅額合計等信息;
3. 統計表分四種票種欄次進行展現,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專票、貨運專票、通行費發票;
4. 在完成確認操作后,最快當天即可查看本次確認發票的匯總數據,并體現在抵扣統計報表中;
5. 抵扣統計模塊,展現勾選確認后變為異常的發票數據,此部分數據不能作為當期的有效抵扣依據,請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處理;
6. 抵扣統計報表以及異常發票清單均可下載,可根據需要自行打;
7. 抵扣統計報表右上角有統計時間,方便企業實時掌握統計報表的匯總認證數據;
8. 大廳認證和網上掃描認證,認證的發票每天同步一次至本平臺,同步時,更新抵扣統計報表。
3.6 退稅統計有哪些注意事項?
1. 本統計表包括指定勾選月份內所有勾選認證為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 統計表中含發票份數、金額、稅額合計等信息;
3. 新增勾選認證數據會觸發報表更新,當天勾選認證數據會準實時在本統計表中體現,請您關注統計表上方的“報表更新時間”;
4. 退稅統計模塊,展現勾選確認后變為異常的發票數據,此部分數據不能作為有效退稅依據,請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處理;
5. 退稅統計報表以及異常發票清單均可下載,可根據需要自行打;
6. 退稅統計報表右上角有統計時間,方便企業實時掌握統計報表的匯總認證數據;
3.7 代辦退稅統計有哪些注意事項?
1. 本統計表包括指定勾選月份內所有勾選認證為代辦退稅或掃描認證的代辦退稅發票;
2. 統計表中含發票份數、金額、稅額合計等信息;
3. 新增勾選認證和掃描認證數據會觸發報表更新;
4. 當天勾選認證的代辦退稅數據會準實時在本統計表中體現,當天掃描認證的代辦退稅數據會第二天在本統計表中體現,請您關注統計表上方的“報表更新時間”;
5. 代辦退稅統計模塊,展現勾選確認后變為異常的發票數據,此部分數據不能作為有效代辦退稅依據,請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處理;
6. 代辦退稅統計報表以及異常發票清單均可下載,可根據需要自行打。
7. 代辦退稅統計報表右上角有統計時間,方便企業實時掌握統計報表的匯總認證數據;
3.8 同一張發票既進行了發票勾選,又使用了掃描儀進行掃描認證,有什么影響?
1. 本平臺會匯集所有勾選確認和掃描認證的發票,并進行去重,不會出現重復抵扣問題;
2. 對于代辦退稅專用的發票,只用于申報代辦退稅業務;
3. 對于既勾選又掃描的發票,如果勾選且確認為退稅業務以勾選認證結果(用途為退稅)為準,其他情況均以掃描認證結果(用途為抵扣)為準;
4. 為了避免引起企業的混淆,建議企業優先使用更為方便、高效、快捷的本平臺替代原有掃描認證的方式。
3.9 稅款所屬期(增值稅)回退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 跳轉到下期后,沒有在“確認勾選”模塊進行過確認已勾選發票的操作;
2. 系統獲取到的當期申報結果為“未申報”;
3. 在本平臺確認勾選時,手工誤點擊“已完成申報”選項;
4. 回退功能在征期內有效。
3.10 哪些數據可以做為成品油經銷企業購進數據/成品油生產企業票據認證的依據?
1. 發票狀態為正常的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
2. 稽核結果為相符的海關進口繳款書數據。
3.11 成品油生產企業進行成品油票據認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1.成品油票據認證勾選即認證;
2.成品油票據認證操作期為:當期已申報結束或征期結束后(以誰在前做為開始時間)至下期申報當天或征期結束當天(以誰在前做為終止時間)為可操作期間 ;
3.平臺可獲取消費稅申報結果信息,來判斷本次認證數據是否歸屬為當期稅款所屬期(消費稅),若在征期內已申報,平臺轉換稅款所屬期(消費稅),本次認證的票據將回退,下期進行重新勾選認證,若征期內未申報,系統會提示納稅人“尊敬的納稅人,目前尚未從征管系統中獲取到您的申報結果,請您再次確認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費稅申報工作”;若獲取申報結果異常失敗,則提示企業“尊敬的納稅人,獲取征管系統申報結果異常,請您確認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費稅申報工作”;提示納稅人需要確認是否完成本期消費稅申報工作后,系統提示:(1)若選擇“已完成申報”,系統會提示企業“本次認證不成功,您需在下一期重新進行勾選認證”;(2)若選擇“未完成申報”,系統將提示“本次認證成功”;
4.認證成功后,請前往“成品油認證統計”功能查詢認證統計情況,可自行打印或導出認證明細數據;
3.12 成品油認證統計有哪些注意事項?
1. 統計報表中包含當期稅款所屬期(消費稅)勾選認證的所有數據;
2. 統計報表準實時更新,具體請參看報表更新時間。
3. 報表統計數據不含認證后變為異常(失控、紅字)的票據。
3.13 稅款所屬期(消費稅)回退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 系統獲取到的當期申報結果為“未申報”;
2. 回退功能在征期內有效。
3.14 本平臺看不到發票勾選、批量勾選、發票確認功能模塊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1. 請確認您是否為轉登記納稅人,且當前為轉登記日的下期;
2. 請確認您是否是轉登記納稅人轉為了一般納稅人,但還未到生效日期。
四、 業務問題
4.1 每個稅款所屬期的勾選、確認時間范圍如何計算?
勾選、確認勾選操作(不含退稅、代辦退稅操作)期間為:當期已申報結束或征期結束后(以誰在前做為開始時間)至下期申報當天或征期結束當天(以誰在前做為終止時間)為可操作期間。
4.2 性質不同的出口退稅企業在本平臺的操作有什么區別?
1. 外綜服企業/其他在本平臺可以進行抵扣、退稅、代辦退稅類認證操作。
2. 外貿企業在本平臺可以進行抵扣、退稅類認證操作;
3. 除上述兩類外的其他企業在本平臺可以進行抵扣類認證操作。
4.3 “抵扣勾選”模塊可以勾選的發票數據有哪些?
由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且尚未完成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代辦退稅專用發票除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信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通行費):
1. 發票狀態為正常且未超過抵扣時限的發票;
2. 正常發票,作廢、沖紅、失控等異常發票不在勾選范圍之內;
3. 已掃描認證的發票不能參與勾選操作。
4.4 “退稅勾選”模塊可以勾選的發票數據有哪些?
由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尚未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代辦退稅專用發票除外):
1. 發票狀態為正常的發票,作廢、沖紅、失控等異常發票不在勾選范圍之內;
2. 已掃描認證的發票不能參與勾選操作。
4.5 “代辦退稅勾選”模塊可以勾選的發票數據有哪些?
由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尚未認證,且發票狀態為正常的有【代辦退稅專用】標識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沖紅、失控等異常發票不在勾選范圍之內。
4.6 在本平臺完成抵扣認證、退稅認證、代辦退稅認證都需要哪些步驟?
1)完成抵扣認證需要發票勾選(抵扣勾選、抵扣批量勾選)、發票確認(抵扣確認勾選)兩步操作。
2)完成退稅認證需要發票勾選(退稅勾選、退稅批量勾選)、發票確認(退稅確認勾選)兩步操作。
3)完成代辦退稅認證需要發票勾選(代辦退稅勾選)一步操作,代辦退稅認證勾選即確認,且不可撤銷。
4.7 發票的可抵扣期限如何計算?
本平臺區分按月申報納稅人和按季申報納稅人分別計算發票抵扣期限:
對于2017年7月1日零時后開具的發票,抵扣時限調整為開票日之后360日;對于2017年7月1日零時前開具的發票,抵扣時限仍為開票日之后180日:
1)按月申報納稅人的可抵扣發票的開票日期范圍為:稅款所屬期當月1日往前滿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稅款所屬期當月最后一日;
2)按季申報納稅人的可抵扣發票的開票日期范圍為:稅款所屬期當季首月1日往前滿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稅款所屬期當季最后一日。
4.8 本平臺中一張發票在勾選且確認之后,在申報系統查詢不到信息,是什么原因?
1. 申報系統對勾選認證發票的稅款所屬期判斷有誤:
申報系統誤把勾選日期或確認日期所在自然月當做了該發票的稅款所屬期,比如平臺稅款所屬期6月的可勾選確認時間范圍為6月16日~7月15日,發票在7月10日勾選和確認,它的稅款所屬期應該為6月,但是申報系統是以勾選日期或確認日期所在的自然月進行判斷,誤將其稅款所屬期歸為7月,導致企業在7月申報時,申報系統不顯示此發票。
解決方法:咨詢當地申報軟件調整并支持勾選確認的發票。
2. 申報系統中開票日期180天/360天以內的發票才允許申報抵扣,其有效期計算方式和平臺可能不一樣,導致部分發票被過濾掉,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關于180天/360天有效期的計算規則如下:
1)按月申報納稅人的發票抵扣期限為:稅款所屬期1日前180日/360日至稅款所屬期所在月份最后一日;
2)按季申報納稅人的發票抵扣期限為:稅款所屬期季度首月1日前180日/360日至稅款所屬期所在季度最后一日。
解決方法:咨詢當地申報軟件調整并統一按查詢平臺的口徑。
4.9 企業通過平臺已經勾選了,結果發票丟失、損壞或者對方開錯作廢了,該怎么處理?如果企業要是通過平臺勾選后,做了確認也做過申報抵扣了,又該怎么處理?
在發票進行確認之前,已勾選的發票都可以在“發票勾選”模塊進行撤銷勾選;已確認(或掃描認證的發票)后又變為異常發票后,可在申報抵扣后進行相應的稅務處理。
4.10 三證合一的企業,老稅號開的發票能否也在本平臺上進行操作?
如果稅務機關在局端的征管系統正確的維護了新舊稅號的對應關系且同步到了電子底賬系統,則使用變更后的新盤即可查詢到新、老稅號的數據。否則只能查詢到新稅號的發票。此種情況需與主管機關進行聯系處理。
4.11 抵扣統計/退稅統計/代辦退稅統計模塊中異常發票清單是什么數據?如何產生的?是否可以作為申報依據?
抵扣統計/退稅統計/代辦退稅統計模塊中的異常發票清單,是在勾選確認之后產生的異常發票,含作廢、失控、紅沖和異常發票,此部分發票雖然正常完成了勾選認證,但是不能作為參與申報的有效依據。
4.12 企業已經在申報系統中完成申報,但在平臺中仍顯示為未申報?
1. 各地的網上申報系統未將申報結果及時同步到綜合征管系統;
2. 系統調用綜合征管系統申報結果接口出錯或超時。
4.13 在本平臺中用于出口退稅的發票是否也可以勾選?
可以。按照現行政策,只要能在本平臺里“退稅勾選”模塊可以查到的正常狀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代辦退稅專用發票除外),都可以進行勾選。
4.14 哪些企業有成品油消費稅管理模塊權限?
成品油消費稅管理模塊對成品油經銷企業和成品油生產企業開放。
4.15 本平臺對轉登記納稅人有哪些控制?
(一)、浙江省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zhejiang.chinatax.gov.cn/
(二)、甘肅省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gansu.chinatax.gov.cn/
(三)、山東省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四)、青島市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qingdao.chinatax.gov.cn
(五)、江西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jiangxi.chinatax.gov.cn/
(六)、深圳市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shenzhen.chinatax.gov.cn
(七)、北京市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beijing.chinatax.gov.cn/
(八)、天津市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九)、吉林省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jilin.chinatax.gov.cn:4431
(十)、天津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平臺入口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1.轉登記納稅人在轉登記日當期已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選擇確認。
2.轉登記納稅人在轉登記日當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轉登記納稅人在取得以后應當持稅控設備,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選擇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