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婁底市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已經敲定,全省統一為2013年11月1日至10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繼續全面實行網上報名信息采集。
報名時須交驗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建議辦證時間不早于2012年1月)、高中(或中職)畢業證(應屆生憑市州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或同等學歷證明。
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湖南報名參加高考,除須具備本省戶籍人員報名條件外,普通高中畢業生還須符合“自高中一年級起就在湖南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條件;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還須符合“在湖南中等職業學校連續就讀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條件。
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時,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學籍證明材料;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還須提交報考學校發給的準考證。
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必須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也可報名參加全國統考,但二者不能兼報;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除報考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包括統考生、單考生、保送生、推薦免試生等,下同)外,應屆畢業生到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往屆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跨市州或跨縣區報名的考生報名辦法,由相關市州招生考試部門確定)。擬報考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招生等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
根據規定,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