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考生實行網上報名、填報志愿,報名時間4月25日至27日,填報志愿時間6月9日至12日,網址:泉州市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qzzk.cn/ )。泉州一中、培元中學、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及泉州一中“珍珠班”面向全市招生錄取時間:7月17日上午。泉州一中、培元中學、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城東中學等五所中學面向市區招生及市區其他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間為7月24日。
學校不得阻止考生報考別校
在市區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就讀并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或回原籍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市區的省一級達標高中,但回原籍參加中考的考生、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及未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連續兩年以上的考生,不能填報定向生的志愿。
非泉州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經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以在現就讀學校報名參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與泉州戶籍的考生一視同仁。沒有取得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強迫或阻止考生報考本校或其他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擅自承諾重金獎勵或減免入學收費,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學生志愿。
填報提前批師范類五年制專科2所學校(或2個專業)志愿的考生,必須同時參加2所學校(或2個專業)的面試。報考中等職業教育需測試、面試、口試的特殊專業,必須在該批次第一志愿欄填報。市區5所省一級達標高中的志愿分統招、定向兩欄填報,其他省達標高中的志愿只統招一個欄目填報。每一考生至少要填報一所中職學校志愿。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在校生和畢業生不能報考。
普通高中分四個批次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順序為:“面向各縣(市、區)招生的省達標高中、民辦高中等中學”錄取,已被該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其他批次學校的錄取。市區五所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按照統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錄取。其他省達標高中錄取,民辦高中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考生在招生錄取規定面前人人平等;志愿優先原則,招生學校不得擅自錄取沒有志愿的考生;擇優錄取原則,以考生參加中考的所有學科成績的等級和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合計后總分(含因政策照顧加分或按規定扣分的實際分數,以下簡稱投檔分)為依據,按照考生報考的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如需要降分數降等級錄取時,按照“先降分數后降等級”原則進行。
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須達到c級及c級以上,綜合素質評定須合格以上(含合格)。按招生計劃的1∶1.2進行切線,根據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學科等級順序,確定統招生的最低入圍等級。若入圍的人數超過1.2的比例,則在最低入圍等級的考生中,根據投檔分確定與最低入圍等級相應的最低分數線,再按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統招生時,如因考生成績相同并列錄取而超出招生計劃,超出名額可在其他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剩余名額中統籌解決。
定向生錄取先降分數后降等級
定向生錄取根據考生的志愿順序,按五所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批次已入圍而未被錄取的考生中,逐校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沒有完成計劃的學校,按照“先降分數后降等級”原則,繼續分校、逐校錄取。
降分數的幅度分別控制在各校統招生的最低投檔分以下30分以內(含30分),降等級的幅度分別控制在各校統招生的最低錄取等級以下5個等級以內。
在降分數、降等級錄取后,初中校沒有完成定向生計劃的剩余名額,首先用于解決定向生批次因成績相同需要并列錄取而超出定向生計劃的問題,其次用于解決上述統招生并列錄取而超計劃的問題。如還有剩余名額,則根據市區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順序,按等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績相同需并列錄取而超出該學校定向生計劃,其超出的定向生數視為該學校招生計劃的定向生追加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