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自考網上報名http://www.sxkszx.cn/zikao_bm/index.aspx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通知,我省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將于2月1日至5日、2月25日至28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這是記者昨日從市招辦獲悉的。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考生須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選擇專業和課程進行報考。在其他網站上報名一律無效。市招辦特別提醒考生,在網上報名完成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進行確認,否則報名無效。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行課程管理模式,一個考生只能有一個準考證號,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可報考所有開考專業中的任意一至四門課程。考生報名時,必須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一經確認將不得修改。
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點擊菜單欄“考生登錄”→“自學考試考生網上服務平臺”→“自學考試”→“山西省自學考試2018年上半年報名入口”進行報名。首次報名的考生還需點擊菜單欄“報名報考入口”從“首次報名入口”進入進行報名。現場確認時間:3月3日至7日。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本人持身份證和網上報名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確認表》,到網上報名時由考生本人選擇的確認點辦理有關手續。考試時間為4月14日、15日。
據了解,2018年4月我省自學考試共開考經濟學、旅游管理等44個本科專業和旅游管理、飯店管理等18個專科專業。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通過本站的自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逾期不予補報。考生選擇報考專業時,必須認真閱讀專業報考要求,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公安、監所、護理等專業),考生須符合有關專業報名條件(詳見專業報考要求)。
三、所有考生報考時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等有關政策法規。遵守報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
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的規定,為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和誠實守信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考生報名參加考試必須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內容,承諾后方可參加自學考試。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年4月、10月舉行兩次。
六、報名工作流程
(一)考生登錄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網站,網址: http://www.sxkszx.cn/,認真閱讀《報考須知》、《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網上報名報考流程》等內容,信守《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承諾后,方可報名參加自學考試。
(二)首次報名的考生報名時要認真填寫姓名、性別、身份證件號等基本信息,選擇本次考試報考課程,選擇唯一報名確認點,按照要求填寫完成后,進行確認提交,系統自動給定網報序號,考生須牢記此號,以便于在報名期間進行錯誤信息的修改。最終確認無誤后,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確認表》,根據此表在規定時間內到確認現場交費、照相、最終確認。
非首次報名的考生根據準考證號、身份證件號登錄報名系統,個人信息可更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填報報考課程,選擇唯一報名確認點,在最終確認無誤后,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確認表》,根據此表在規定時間內到確認現場交費和最終確認。
(三)考生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持《山西省XX年X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確認表》到自行選擇的確認點進行交費(報名考試費用為35元/科次)、照相(非首次報名考生不需要照相)、最終確認,確認點工作人員在《網上報名考生信息確認表》的簽字欄內簽字并加蓋確認點騎縫章,并將回執裁下交給考生,考生須妥善保管回執。
(四)考生于考試前一周內必須上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的內容有考試時間、考試課程、考試地點、考場號等信息,考生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件進入考場。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行課程管理模式,考生持一個準考證可報考所有開考專業中的任意一至四門課程,同時規定,一個考生首次報名后,只能有一個準考證號,在報名地區參加自學考試。因工作調動、學校畢業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變動考試地點的考生,需要到當地自考辦辦理省內轉考手續,無需更換準考證(詳見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規定與辦法)。
八、從2016年度起,在最終確認提交后,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等)不予修改。
2016年以前的非首次報名考生,因基本信息錯誤,本次考試不能報名,需及時下載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修改錯誤信息,在報名現場確認期間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戶口本、屬地派出所證明、身份證件、準考證等)的原件、復印件,到所在縣(區)自考辦提出申請,經省招考中心自考處審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
考生不得使用有錯誤信息的《準考證》參加自學考試,辦理畢業證書時任何錯誤信息不予修改,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