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教育局:www.xxjy.gov.cn
新鄉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全市教育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按照省、市確定的教育經費“三個增長”機制,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內外教育貸款和贈援款。
(五)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落實教育督導各項規章制度和標準,完善督政、督學評價體系,加強督導結果運用,督促提升教育發展水平。
(七)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選定、發放和畢業生就業指導等工作。
(八)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促進校地合作發展;指導、協調各縣(市、區)以及各部門的教育工作。
(九)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所屬學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負責教育局管理權限內的干部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統戰和群團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崗位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統籌規劃并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市屬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的制定、下達并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做好全市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改革師范類院校畢業生就業制度。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科研工作,組織所屬有關單位承擔國家和省、市科研項目并協調實施;規劃、指導并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研究,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科研成果轉化工作;規劃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的開發和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地址:新鄉市開發區南環路與豐華街交匯處
郵編:453000
電話:0373-3519008
(十四)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承辦國家公費出國留學人員派出的有關事宜;負責教育系統外事工作。
(十五)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六)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