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教育局:www.gdswedu.com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地方性教育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全市的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調整和規劃,制訂年度發展指導性計劃,并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實施工作。負責普通及成人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考試、自學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升高中考試和普通及成人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等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民族、科技、禁毒、安全、法制等專題性教育;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和推進教育科研的成果轉化工作;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教育管理數據的統計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各學校的電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大中專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工作。
四、監督各地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撥款、基礎設施投入、教育收費、教育投資的有關規定;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對市屬有關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五、監督檢查各地對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督導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工作;督導、評估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六、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高等、中等專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基礎教育和教師繼續教育等工作。
七、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教師評先評優表彰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師職稱評審和資格認定的相關工作。
八、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市屬學校管理工作,指導市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統戰和社團組織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對外合作,以及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系電話:0660-3390668;
通訊地址:汕尾市區紅海中路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