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學生資助網:www.syzz.cn
2007年11月,經沈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沈陽市教育物資設備管理中心更名為沈陽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沈陽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為市教育局直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積極推動各級各類教育階段的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國家和省、市各項獎、助學金和學生補助,以及各項學費減免專項經費;監管學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開展政策宣傳、咨詢工作;統計全市學生資助工作的有關數據,完成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布置的專項工作。
電話:024-86212389/86201190 地址:沈陽市皇姑區遼河街65號.(五一商店北100米,遼寧省直屬機關工委黨校對面)
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1.資助對象:
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學前三年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包括:城鄉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兒童,農村五保供養家庭兒童,孤兒,烈士子女以及殘疾兒童。符合上述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區域資助范疇之內。
2.資助標準:
資助項目為保育教育費。符合資助對象的最低補助標準為:城市每生每月200元,低于2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資助;農村每生每月100元,低于1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資助。資助月份為12個月,補助資金按實際在園月份計算。
3.資助程序:
學前教育資助實行屬地管理,采取“先免后補”的辦法。即:入園時,受助兒童不交納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超過補助標準的需補交差額部分)。符合資助條件的兒童在入園前,其監護人需向幼兒園及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各區縣(市)教育、財政等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后,將資金撥付幼兒園或受助對象。各區縣(市)制定各地具體實施辦法。
二、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助政策
1.資助范圍:
(1)免雜費: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體學生;
(2)免課本費: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校全體學生、城市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農民子女。
(3)家庭經濟困難住宿學生補助: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住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外來務工農民子女在我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就讀的,享受同等待遇。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城鄉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學生,農村五保供養家庭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殘疾學生。
2.資助標準及方式
(1)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實施“兩免”,即對所有在校生免收雜費(含信息技術教育費)、對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及農村地區學生免收課本費。
(2)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住宿生給予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低保邊緣家庭住宿生小學每生每年45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
此外,我市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收校內服務性收費,包括:課后看護費、校服費、熱飯盒費、體檢費、六病防治費、中小學實踐活動材料費、學具費、電影(戲劇)費、軍訓交通食宿費(以一次性收費通知單為準)。為特殊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免費提供就餐、洗理、被褥和校服等。
三、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
1.資助對象:
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我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符合以下條件的: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城鄉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學生,農村五保供養家庭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殘疾學生,因突發事件(如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家庭主要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使家庭喪失主要經濟來源等特殊情況)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其他經民政部門認證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城市普通高中就讀的,享受同等政策。
城市普通高中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約占在校生總數的10%;農村約占15%。市里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調整各區縣(市)的比例分配。
2.資助標準: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元。
3.資助程序:
(1)每學年開學一周內,申請助學金的學生向就讀學校提交《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2)學校受理學生申請,并進行資格審查。
(3)學校經班級評議小組、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后,將初審結果在學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享受助學金學生的《普通高中政府助學金申請表》、《普通高中政府助學金匯總表(學校)》及相關證明材料,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
(5)教育部門通過銀行卡形式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定,每年分春、秋兩季發放。
四、當年考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1.資助對象:
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并被正式錄取(含全日制本、專科)的、具有沈陽戶籍的城鄉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學生,農村五保供養家庭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殘疾學生。
2.資助標準:
資助資金主要用來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所需的部分費用,標準為低保家庭學生每生3000元,低保邊緣戶家庭學生每生1800元。
3.資助程序:
此項工作采用扶困助學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廣泛籌措資金、市財政資金保底的模式來運作。
(1)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考前夕(一般在5月中旬)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沈陽市扶困助學申請表》,并出具相關證明;學校審定并公示后,報區縣(市)教育部門批準。往屆高中畢業生持相關證明,于7月25日前直接到學生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申報。
(2)7月10日前,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各區縣(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報的數據,建立當年報考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
(3) 8月初,啟動當年考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專欄,隨著高考錄取的進程陸續在沈陽市學生資助網(http://www.syzz.cn)面向出資團體、單位公布符合資助條件的考生錄取信息,接受各團體、單位資助。
(5)8月中旬,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各資助團體、單位的意愿和要求,協調分配資助學生名單。各單位根據自主確定的資助方案對受助學生進行資助。
(6)8月下旬,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計、匯總數據庫中未被團體、單位資助的學生,將名單、資金分配到各區縣(市),由區縣(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