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www.qlgk.lfgov.cn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辦理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辦理局務會、局長辦公會有關事項;負責文秘、督辦、新聞宣傳、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綜合工作會議、節日慶典等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直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與研究,起草全市有關教育政策和規章草案;指導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的綜合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掛廊坊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師范類]辦公室和廊坊市教育局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牌子)
負責全市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并進行評估指導;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用人制度改革、教師調配、聘任、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機構編制管理和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的評審、協調、指導和管理;負責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協調、指導;研究和擬定教育人力資源配置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中小學校長、教育行政干部培訓以及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的認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優秀教學成果獎及其它獎勵的評審、推薦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并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統戰、知識分子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檔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職工離退休工作。
(三)發展規劃科
負責制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學校布局調整設置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協同有關科室制定基礎教育、師范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計劃;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協調和有關政策的制定,并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基建投資,管理直屬單位校園建設和基建項目;指導學校后勤社會化管理工作。
(四)財務科
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規定;統計并監測全市教育經費(含人員經費)的投入和執行情況;提出市級教育事業費預算及省下達的教育事業費?钍褂媒ㄗh;負責直屬單位財務監督和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并監督資本運營;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核算教育成本,監督各級各類學校有關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落實和評估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市普通高中、九年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等基礎教育行政管理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擬定全市基礎教育政策性文件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體制、教育結構、教育教學改革工作;負責中小學德育工作;負責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會考、畢業考試工作;指導、協調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承辦中小學、幼兒園的評估認定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管理高等、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培訓;負責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校學生的德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擬定教育教學評估標準并指導實施;擬定教學指導文件,參與制定有關招生政策;指導全市成人及中等職業教育理論、科研與教研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及成人教育的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工作;配合勞動部門進行職業證書的考試;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和畢業生的驗證發證工作;協調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有關事宜。
(七)師范教育科(掛廊坊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統籌規劃全市師范教育事業;指導師范教育改革、教學管理工作;負責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學歷提高培訓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師范類招生實施意見并會同招生部門組織實施;協調高等師范教育的有關事宜,擬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指導普及普通話工作;負責社會用字規范管理。
(八)廊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代市政府對教育工作進行督政、督學。負責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下級人民政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落實教育政策、法律、法規情況;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的評估驗收;受上級委托進行專項調查研究或對上級部署的重大工作進行督查并反饋有關情況;負責擬定督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提高素質教育和推進教育現代化政策的落實工作。
(九)黨委辦公室
負責落實市委部署和市教育局黨委會研究確定的黨建工作,加強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加強本單位、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協調機關黨委和青、婦工作;負責加強和改進本系統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辦理黨委會決定的其它事項。
(十)紀檢監察室
負責直屬單位紀檢和全系統檢查工作。
(十一)老干部科
負責老干部工作。
(十二)儀器站
負責中小學校教學儀器的配置、管理、更新、維護。
(十三)電教館
負責全市中小學電化教學的培訓、教學軟件配置、電腦網絡管理與維護、網絡教學管理。
(十四)招生辦公室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考試組織、參與制定招生錄取計劃、實施招生工作。
(十六)勤儉站
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勤工儉學工作。
(十七)民辦教育科
依法審批民辦高中段學校及初中學校、成人教育機構和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學校,負責全市民辦學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