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矛盾排查工作總結一
根據綜治委《關于建立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月報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鎮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始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來抓,認真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宣傳教育、完善制度、消除隱患、重點排查、全面整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我鎮半年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況
(一)矛盾糾紛排查情況
上半年以來,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積極構建新形勢下防控體系,強化治安防范,狠抓基礎建設。全鎮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案件有5件,調處成功2件,剩余3件正在積極調處當中,沒有發生進京非正常上訪和集訪的情況,沒有發生一起較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沒有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取得較好成績,為建設“文明富裕、和諧穩定”的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教師繼續教育總結)
(二)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機制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我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領導,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經鎮委、鎮政府討論,成立了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由鎮委書記擔任組長,鎮長和副書記為副組長,成員由鎮其他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紀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任,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成員從各相關部門抽調組成。
在11個村委會中,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擔任隊長,其他村干部成員相互配合,實行輪流值班開展群防群治工作,形成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建立了鎮、村、組三級安全防控網絡,以鄉鎮為主、村委會為輔的防控體系;堅持日間必巡、夜間必巡、節假日必巡的“三必巡”原則,完善了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通過資源整合,在每個村委會建立了一支10人以上的民間調解隊伍,并通過鎮綜治工作中心的業務技能講解,民間調解隊伍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在網絡建設、人員配備等方面的不斷完善,切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務群總的水平,對平安和諧的創建起到了積極推動的作用。
2、加大宣傳。每月定期召開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會議,研究綜治工作,定期村組干部進行業務知識培訓,既做到提高防范意識知識,又警鐘長鳴,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宣傳教育,在活動過程中,采取了設立宣傳咨詢點、以懸掛橫幅標語、印發宣傳資料、各村廣播宣傳等多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手段,緊緊圍繞“強化防范意識,促進穩定發展”這一主題,把宣傳貫徹落實到整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活動當中。
3、重點培訓。在工作中,我們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促進各企業單位、各村委會落實安全責任,健全各項制度,立足事故防范。以工作培訓會的方式,加強對鎮直屬單位和人民群眾自我防范意識的培養。上半年共舉辦矛盾糾紛工作培訓會議4次。
(三)重點整治,嚴格執行打非治違
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同時,對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進行了嚴格的監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涉及的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重點地段、新農村建設施工現場、重點作業人員進行了逐一排查。有安全問題的及時進行整治,對存在隱患的企業、建筑施工單位,我們都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蹤督查整改情況,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生產。上半年以來,全鎮組織相關人員集中安全檢查3次,不定期突出檢查2次,打非治違專項整治2次,深入鎮墟的重點企業單位、重點場所、重點地段、重點河段,排除一般安全隱患,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維護了我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穩定形勢。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問題
(一)主要矛盾情況
上半年以來,我鎮矛盾糾紛事件主要體現為土地、林地、水利、資源權屬類。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在開墾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強了認識,對土地的重視程度也水漲船高,與此同時,也引發了許多與土地糾紛的事件,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其中不乏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更為重要的是因為土地四至界限劃分方面存在交叉、重疊等問題。可能是由于相關職能部門職權交叉、分工不明確、責任落實不到位所導致。
(二)其他突出問題
我鎮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精神病人屬脫管狀態,村小組沒有引起重視,重點看護,法定監護人有時也監管不到位,時而會有精神病人鬧事打人的情況發生,望司法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給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見建議
(一)形式分析
當前我鎮轄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形式依然嚴峻,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有時會顯得力不從心。由于職權方面的問題,導致工作有點拖沓、銜接不到位,與相關部門配合時,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見肘。特別是在中部高速公路修建之際,農村土地共有宗地確權登記方面存在著較大問題,屆時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妥善處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意見建議
1、基層基礎設施配備較為落后,存在經費難的問題,工作做深做細難度高;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規章制度過于繁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鄉鎮依法實施難度較大;
2、交叉分工導致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出現錯亂,管理出現脫節錯亂,需要進一步向科學化、規范化、合理化轉變;
3、領導干部要起到積極帶頭作用,把相關職責落實到位,在思想上與行動上保持高度的統一。
鄉鎮矛盾排查工作總結二
xx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現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黨委書記王XXX親自擔任,副組長由鄉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同志擔任,下設辦公室,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水利建設、公路建設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鄉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辦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少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的長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排查調處月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排查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三陽和促進xx鄉經濟崛起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