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總結【1】
根據市局關于開展全市地稅系統固定資產自查的通知要求,調兵山市地稅局2月25日至4月18日進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圓滿結束,現對本次清查工作總結如下:
一、 基本情況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局資產管理,夯實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管理機制、保障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安全,徹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益,根據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組織了全局性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得力。局領導高度重視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為三季度局的重點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長趙東光同志任組長,辦公室主任王英俊為副組長,辦公室、人事監察科相關同志為組員的固定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織實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門對清查工作全程給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認識,宣傳到位。為更好地達到清查效果,我局召開了清查領導小組及局機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傳達了開展上級地稅系統固定資產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圍、清查內容、領導機構分工、時間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確規定。局清查領導小組專門組織召開了清查動員會議,對清查開展情況及時宣傳,使每一位職工對清查工作都有一個較高的認識,積極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為準備、清查、總結和驗收四個階段。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明確分工,準備清查的相關資料。對工作任務量大、責任重的實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關部門專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點突破。本次清查的重點工作落在清查階段和總結階段上。清查階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員對全局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落實資產存放地點、資產狀況等,并同財務軟件中相關信息相核對。對清查中發現的需要報廢、報損或作其他處?的固定資產,要求查清原因,提出處理建議。總結階段是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按照帳實相符的原則對有關信息進行維護,并形成清查工作總結交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閱。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局領導和各部門都能高度重視清查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該項工作的落實。清查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清查工作定期召開作碰頭會,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進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現的疑點、難點問題進行溝通解決。
經過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實了局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的各項基礎信息,特別是針對一些實物信息與資產資料不相符的情況,我局以現場實物盤點為依據,對相關信息進行了補充、修改、調整,對卡片信息不齊全的按市局財務便函要求一一核對,填寫齊全。二是進一步完善了財務固定資產卡片以及使用部門的使用臺帳的信息登記,做到帳實、帳卡、帳帳相符。
四、下一步資產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將根據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適合我局實際、便于操作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明確職責。進一步明確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同實物使用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建立統一要求、分級管理、各盡所能,各負其責的新機制。對核對準確的固定資產,使用人和部門負責人雙重簽字確認,從而增強資產管理人員的責任心。
(三)加強管理。把固定資產管理作為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使用、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規范程序,把好出入關,健全賬、證、卡,加強核算,確保資金賬、實物賬一致。
(四)嚴格檢查。各部門對各自管理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對于違規情況進行通報。
(五)抓好落實。重點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實工作,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加強日常管理的同時,抓好各項制度落實的督促檢查,搞好協調、銜接,督導各部門抓好落實,努力把我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總結【2】
根據庫爾勒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庫爾勒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及政府資產報告試點工作的通知》(庫財字[2016]37號)要求,全面規范和加強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針對此次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產清查范圍。
1、單位基本情況清理:單位戶數、機構及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2、賬務清理:單位的各種銀行賬戶、各類庫存現金、各項資金往來款項和會計核算科目等基本賬務情況與對方單位的對賬單或詢證函等進行認定并對資產清查進行分類,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3、財產清查:單位的各項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做到一卡一物。根據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盤盈盤虧情況說明、并對資產清查進行分類,提出相關處理建議,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二)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此次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
(三)資產清查工作組織實施情況。
1、成立資產清查小組,健全機構,充實工作人員,保障資產清查順利開展.清查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孫新明
副組長:吾甫爾依沙克、陳小光、郝為民、時強、 阿布都艾尼、毛遠峰、張平、崔占武
成員:高翔、張瑾、房力、龐仁金、邢燕、陳慶記、任愛華、李欣樺、童晟、王睿軒、鐘霞及局屬各部門負責人。
2、各部門對本部門的資產和賬務進行自查和盤點,并與3月28上午下班前將自查情況和盤點表交財務室。
3、財務科負責在資產軟件系統中錄入資產清查表(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
4、財務科進行資產系統軟件清查表數據、單位法人簽字的紙質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資產清查資料上報工作。
(四) 資產清查責任劃分。
1、 車隊負責車輛、小型機械(綠籬機、剪草機、割灌機、旋耕機)、電動三輪車、割草船等設備的清查以及對廢舊設備的及時回收和上報工作。
2、維修隊負責井、泵房、泵類、電機類(配電柜、變壓器、電磁閥等)、三輪車、鍋爐等設施的清查、對廢舊設備的及時回收和上報工作。
3、辦公室負責機關大樓辦公用品等設施的的清查、以及對廢舊設備的回收和上報工作。
4、各生產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資產清查、以及廢舊資產的回收和上報工作。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局屬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到資產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有關方面通力協作,積極克服困難,按期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保證工作結果真實、可靠,有關數據準確無誤,切實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2016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2】
根據《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的緊急通知》(瓊國稅發〔2016〕5號)文件要求,我局對全局固定資產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固定資產的基本情況
經過全面清理檢查,截至9月30日,我局擁有固定資產共計13969745.85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土地、房屋及構筑物類資產總建筑面積9697.18平方米,價款總額10005705.78元。
(二)通用設備類資產總額3447143.52元,其中:臺式計算機74臺,金額363560元;便攜式計算機26臺,金額182542元;汽車類8 輛,金額1254411元;打印機56臺,金額213076元;空調設備41臺,金額為220656元;掃描儀38部(包括手持掃描槍),金額 104044元;摩托車34輛,金額201520元;電動自行車1輛,金額4550元。
(三)專用設備類資產總額44154.67元,其中:體育設備 6臺,金額37794.67元;其他專用設備1臺,金額6360元。
(四)辦公家具、用具類資產總額472741.88元,其中:文件柜3組,金額2150元;保險柜2個,金額11600元;廚房用具5套,金額7520 元;沙發31套,金額69503元;臺、桌類98張,金額205160元;椅凳類56張,金額31230元;其他固定資產3件,金額12372.88元。
二、清理檢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為扎實開展此次固定資產清理檢查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財務的局領導為副組長,辦公室、信息中心、監察室等部門有關人員為成員的資產清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聯合清理工作方案,確保清理工作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
(二)仔細核對相關賬證。清理過程中,工作小組成員認真檢查各類固定資產登記卡、登記臺賬等賬證資料,核對資產管理卡片與會計賬簿,收集與資產清理有關的數據,按卡片、會計憑證、原始憑證有序規整,核實賬、卡是否一致。
(三)扎實開展實地核查。為重點做好實物清點工作,我局工作組的成員深入各部門,逐一對照固定資產臺賬進行實物清點,并根據實際情況對臺賬、卡片登記有出入的地方進行修改,對未做登記的固定資產進行補登記,確保帳實相符。
(四)核查資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在清理過程中,我局重點對固定資產的采購、領用、移交和報廢等工作進行自查,檢查固定資產卡片是否及時制作,各部門、人員領用固定資產的手續是否完備,報廢是否按照規定手續進行處理。
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通過此次清理檢查工作,我局進一步加強了固定資產的管理,同時也發現了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時。主要是人員崗位變動時,有的部門未能履行移交手續或及時告知資產管理部門,導致資產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時。
(二)資產調撥手續不完備。主要為省局與我局之間調撥資產的口子多,調撥手續不完備,導致部分資產部無法登記入賬,容易造成資產管理上的漏洞。
(三)資產報廢處置不及時。由于固定資產管理員更換較頻,前后工作脫節,導致許多達到報廢年限標準或嚴重損害且無修復價值的固定資產,沒有及時處置,致使我局資產賬面價值大,但資產實際使用率不高。
四、下一步管理措施
(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針對目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建立使用臺賬,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管理職責;加大對閑置房產的管理力度,定期開展巡查與清掃工作,謹防出現安全隱患。
(二)加強固定資產的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賬情況,認真做好資產登記管理工作,定期對資產進行盤點,核對賬、卡、物,確保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三)及時處置報廢資產。根據清理檢查結果,對達到使用年限標準且損毀無用的資產,嚴格履行資產報廢審批手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進一步提高資產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