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X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縣綜治委的總體工作部署,為深入貫徹“××綜治安XX02號”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林業系統的安定團結,堅持兩手抓、兩手都硬的方針,在抓好林業經濟建設、推進林業改革工作的同時,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繼續堅持打擊與防范并舉、治標與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通過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提前介入等一系列措施,確保工作落到了實處。一年來,全系統沒有出現過違法亂紀的人和事,沒有出現過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回顧一年來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做到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據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及時成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同志任組長,××、××同志為副組長,從人秘股、林政股、森林公安分局抽調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鑒于人事上的變動,還相應調整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組成人員。并配備了專門的辦公場所,為確保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還研究制定了工作職責,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計劃,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堅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終進行一次總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實關鍵在基層,因此在縣局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各基層企業相應成立了工作機構,指定一名副廠級以上人員分管,負責本單位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綜治工作有計劃、有措施、有考核總結。
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結合林業系統的現狀,當前最為關鍵的治安問題是因改革引起的下崗、分流問題,也是林業系統存在最大安全隱患。因此,2015年林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點放在了保持職工隊伍的穩定上。2015年,縣局在全系統進行下崗職工情況調查的基礎上,清楚地認識到下崗面達53.3的嚴峻形勢,如何做好下崗職工的再就業,解決下崗職工生活困難問題成為了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縣局調動各方積極因素,爭取政策和創造條件,一邊解決下崗職工的安置、一邊解決職工生活費的補助。首先是充分安置職工再就業,主要是在本系統內實行承包、租賃,在改制企業優先考慮安排內部職工,以減輕再就業壓力;其次是針對一些無法在短時期內安排上崗的職工通過協調,積極爭取社會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已經安排82人進入了失業救濟中心,領取了失業救濟金,安排了119戶、320戶進入最低生活保障,從而暫時解決了下崗職工生活困難問題,為穩定職工隊伍做了大量有效工作。第三是集全系統之人力、物力和財力做好企業轉制工作,解決遺留的職工安置問題。為確保企業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局將企業改制列為今年的三大重點工作之一。現任局班子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全面鋪開企業改制,著手解決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在全系統成立了企業必制工作調劑基金,采取縣局籌措,資產為現等多種形式籌集了720多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職工安置。××2015年3月至今年底順利完成了經濟林場、林工商、人造板廠、花園林場、化工廠、林業造紙廠等六個林業困難企業692名職工的身份置換,一次性解決了職工安置,為維持穩定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年初縣局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主要指標列入各基層單位的目標管理之中,實行與班子經濟利益直接掛鉤考核,并經常性地開展專項檢查、專項考核,對重大安全事故、上訪事件和違法事件還實行了一票否決制度。嚴格做好信訪工作,廣開言路,并積極主動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系統內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年初縣局根據實際需要專門出臺了林業局信訪工作制度,班子成員輪留值班,切實做好來訪信件的辦理和來訪職工群眾的接待工作,及時處理了職工反映和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疏導、調解內部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發揮了積極作用。對系統內部的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現象的發生主要是通過加大林業稽查工作力度來預防,從而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林業執法隊伍,在抓林業執法的同時,重點抓好執法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和違紀現象,對執法崗位實行憑證上崗,并實行定期輪換制,對舉報的違法亂紀行為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
三、著眼防范、重在治本。
我局利用“四五”普法的有利時機,深入有效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理進程,依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年內舉辦了法律知識培訓3次、法律知識考試3次,重點是進一步提高林業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水平,對執法人員進行了資格考試,對林業方面的法律法規,縣局組織了專門人員,派出宣傳車輛深入鄉村圩場、林區進行宣傳,目的是為了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執法者和廣大林農學法、守法的自覺性,為依法治林、穩定林區秩序奠定基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有賴于全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這也是治本的關鍵所在。一年來,縣局一方面抓好普法工作,另一方面監督做好公正司法,樹立林業執法的良好形象,實踐證明,這種治本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今年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現在林業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還不高,各單位齊抓共管的力度還不夠,特別是企業改革后遺留的問題還未從根本上解決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任務仍然繁重,我們將一如繼往地加強領導,完善措施,力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第2篇:
2015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縣委政法委、縣綜治委的安排部署,圍繞全縣改革發展大局,堅持打擊與防范并舉,治標與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在抓好林業改革、推進林業發展的同時,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轉變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采取強有力措施,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維護了全縣和諧穩定,為全縣經濟社會跨越式科學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加強組織領導,綜治工作責任機制進一步健全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堅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把綜治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了領導重視,每季度局領導班子著力抓落實情況,即抓工作現狀、抓形勢分析、抓工作任務的部署。二是增強綜治力量。根據工作的需要,局黨委及時對綜合治理成員進行了調整,為扎實有序地開展工作奠定了組織基礎。三是實行責任層級制。把綜治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各股站所,實行定人員、定責任、定獎懲,局長與機關各股站所負責人簽訂綜治年度責任狀,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二、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化
一是對外注重抓好林業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持以宣傳林業法律法規為重點,參加“3·12”全國義務植樹宣傳日活動,活動中共展出宣傳版面10個,接受群眾咨詢200人(次)。繼續抓了“六五普法”和禁種鏟毒宣傳,11月份,組織森林公安干警參加了全縣的禁毒宣傳月活動。深入開展了《森林防火條例》宣傳活動,在春季和秋冬季兩個關鍵時節,組織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大隊人員,到各鄉鎮、林場和鄉村開展森林防火宣傳,發放《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提示宣傳畫、保護野生動物等林業法律法規宣傳資料(畫)2萬余份。通過宣傳,切實提高全社會關注森林、保護生態、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文明理念,為維護生態安全營造了良好的環境。二是對內注重抓好全方位多層次學習培訓教育。4月份,圍繞創建“平安武山”為目標,組織干部職工開展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10月份進行全縣古樹名目清理清查工作,9—12月份組織開展了林改林權矛盾糾紛調處、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征占用林地、公務員普通話測試、全市森林執法、全省森林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編制等培訓,通過一系列的培訓活動,進一步促進了林業行政執法的規范化。
三、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
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理念,我局切實加強林業系統職工思想道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傳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法制建設,是我們黨和政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要內容,是進一步創建平安武山、和諧武山的重要基礎工作,為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使廣大干部群眾增強平安意識,努力把我縣建成政治穩定、治安秩序良好,法制環境優化的和諧美好城鎮。我局在宣傳教育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題上認真研究,決定以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主,并結合林業系統特點,進一步加強《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安全生產法》、《森林防火條例》等與行業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二是在形式上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林區把宣傳生產安全、森林防火與綜治宣傳結合起來;三是在綜治工作的具體內容上重點宣傳縣委關于創建平安武山、法制武山、和諧武山的一系列部署,宣傳創建活動的目地、意義、要求和措施。通過宣傳教育,全局社會新風不斷興起,使人人認識到有國家利益才有個人利益、有“大家”才有小家,進一步激發了全縣林業干部職工為實現全縣林業跨越式科學發展而團結拼搏的信心和決心。
四、積極抓好信訪,涉林維穩工作進一步加強
一是切實做好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堅持依法接待、認真制定預案、應對突發信訪事件發生,切實維護穩定。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實行局領導干部信訪接待日和季度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制度,將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全年共接到信訪案件3件,接待來訪3人(次),所有來信來訪基本得到妥善解決,辦結率100%。二是及時辦理建議、提案。按時認真辦理市、縣政協委員提案4件。其中:市政協委員提案1件,縣政協委員提案3件,所有提案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辦結率100%,滿意率100%。
五、開展專項行動,森林公安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
2015年,依據省、市森林森林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相繼開展了“春季攻勢,百日利劍、亮劍行動”等一系列整治活動。據統計,2015年全縣森林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108人(次),出動車輛60輛(次),查處各類違法案件45起,其中:林政案件19起,林政執法處罰45人,收繳罰沒款1.6萬元;沒收木櫞56根,收繳土槍1支。積極開展了“平安武山”創建活動和“禁毒人民戰爭”活動,嚴厲打擊了各種涉林違法犯罪活動,充分發揮了森林公安在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中的職能作用。
六、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森林防火工作進一步提升
一是完善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建立了墳山墓地、特殊群體的登記管理名冊,落實了監護人員和監管責任。二是加強了應急應對措施。結合武山林業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配足撲火裝備物資,做好應對處置森林火災的準備。三是堅決落實24小時護林防火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和火災報告制度。四是從嚴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各地嚴格遵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從嚴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召開了全縣護林防火工作會議,層層簽定了《森林防火責任書》,重申了森林火災處理“四個不放過”的責任追究措施,克服了個別鄉鎮領導在思想上存在“森林防火是林業部門的事”這一思想誤區。
七、抓好平安創建,單位內部進一步穩定和諧
一是強化干部職工參與平安創建意識。首先從規范職工言行抓起,利用宣傳欄、黑板報,向廣大干部職工宣傳《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六五普法》等知識,積極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爭當學習型職工”和爭創“文明股室”等活動。落實“門前三包”,不斷增強全局干部職工法制觀念,提高干部職工思想道德素質,在全局干部職工中形成自覺遵紀守法、嚴于律己的風尚。二是加強內部安全防范。為加強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局成立了安全保衛領導小組,在安全防范上,堅持每天對局機關辦公樓進行一次檢查,認真落實門衛值班制度。積極參與“無毒社區(村)”創建活動,有效預防各類治安事件的發生。我局全年內部治安秩序良好,廣大干部職工自覺維護本單位治安秩序,不酗酒鬧事、不吸毒、不參與邪教組織,無計劃外生育,無群體性事件、無刑事治安案件、無干部職工違法犯罪、無重大治安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聚眾賭博等現象,綜合治理成效明顯。
一年來,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特別是隨著林業生態工程的實施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森林資源的管護和林區穩定的任務將越來越艱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按照縣委的要求,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貫徹“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落實綜治領導責任制,構筑綜治防控體系,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切實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建設“平安和諧武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第3篇:
2015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縣綜治委的總體工作部署,深入貫徹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林業系統的安定團結,堅持兩手抓、兩手都硬的方針,在抓好林業經濟建設、推進林業改革工作的同時,將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繼續堅持打擊與防范并舉、治標與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通過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提前介入等一系列措施,確保工作落到了實處。一年來,全系統沒有出現嚴重、惡劣的違法亂紀的人和事,沒有出現過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回顧一年來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做到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據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及時成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鐘楠同志任組長,副書記楊志燦、副局長歹文慶同志為副組長,從林政股、稽查大隊、森林公安局抽調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森林公安局副局長楊家剛任辦公室主任。鑒于人事上的變動,還相應調整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組成人員。并配備了專門的辦公場所,為確保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研究制定了工作職責,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計劃,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堅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終進行一次總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實關鍵在基層,各基層企業相應成立了工作機構,指定一名副廠級以上人員分管,負責本單位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綜治工作有計劃、有措施、有考核總結。
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安全工作出實效、有突破。
(一)多渠道、多角度、注實效認真做好安全宣傳工作。一是認真組織學習縣委、縣政府關于創建最安全縣城治安和維護林業穩定的各種文件,認真把握文件要領,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二是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傳播各種林業安全信息,多形式利用標語、板報發放各種安全宣傳資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時機,深入有效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多次舉本文來源:辦了法律知識培訓、法律知識考試。
(二)定措施、明目標、認真做好社會治安工作。一是實行與班子直接掛鉤考核,并經常性地開展專項檢查、專項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二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主要指標列入各基層單位的目標管理,納入到年終政績考核。三是積極參與和支持街道、社區的社會治安整體聯防行動。經過全體林業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無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無“×××”等非法組織和參與人員;無毒品源種植和販毒、制毒、吸毒人員;無租房租住人員違法違紀現象;無治安、刑事案件發生。
(三)敬民心、重民意、查民情認真做好信訪工作。一是廣開言路,并積極主動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系統內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根據實際需要專人專管林業局信訪工作。二是切實做好來訪信件的辦理和來訪職工群眾的接待工作,及時處理了職工反映和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疏導、調解內部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發揮了積極作用。三是對系統內部的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現象的發生主要是通過加大林業稽查工作力度來預防,從而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林業執法隊伍。在抓林業執法的同時,重點抓好執法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和違紀現象,對執法崗位實行憑證上崗,并實行定期輪換制,對舉報的違法亂紀行為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一年來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無個人或群體性上訪事件發生,無鄰里糾紛,無貪污腐敗事件。
(四)高標準、嚴要求、強措施認真做好保衛防范、文件保密工作。一是嚴格許可制度。實行門衛合同制,明確門衛職責,門衛與經濟利益掛溝,獎懲分明,全年來沒有出現過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嚴密防范措施。認真做好文件、資料的保存保密工作,嚴格管理好系統內部現金、物資、票據、設備等貴重物品,一年來沒有出現過盜竊、搶劫、等重大事件,無火災事故,無安全生產事故和責任事故的發生。
三、著眼防范、重在治本,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規化。
一是繼續按照“社區管控,路路巡邏、邊際堵控、單位守護”的治安防控原則,健全內部防范網絡,組建了以森林公安為主要骨干,機關干部職工輪流參加的督察組,對辦公樓、干部職工住宅樓、出租房、商店門面等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采取定目標到科室,定責任到住戶,以科室、單元樓、商店門面為責任區,確保檢查到位,防范到位,不留死角。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杜絕事故和違法犯罪的發生。定期召開治安、消防形勢分析會,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準確把握單位內部的治安動態,
按照“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控制、早調解”的五早工作方法,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進行逐戶查詢登記,準確把握干部職工、出租房住戶及家庭成員的變動情況。及時了解鄰里之間、家庭內部之間的關系,力求小事不出戶,大事不出單位,把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
今年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現在林業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還不高,各單位齊抓共管的力度還不夠,特別是林改遺留的問題還未從根本上解決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任務仍然繁重,我們將一如繼往地加強領導,完善措施,力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