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實施監督,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對同級政府實施監督,是國家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重要職責。XX年以來,鎮人大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一中心,進一步實施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把對政府工作的支持寓于監督之中,提高了監督實效,推進了政府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在評議中監督。為了加強對政府領導和職能部門的工作監督,促進政府工作人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一年來,鎮人大認真組織縣、鎮兩級人大代表,對政府分管企業、城建、招商引資、安全工作的領導進行了述職評議,對鎮計生辦、經發辦等進行了工作評議,達到了以“評、促、改”的目的,推動了政府工作。
二是在審議中監督。在人代會上,全體人大代表認真審議了政府工作報告、財政工作報告,并提出了各種建設性意見數十條。在閉會期間,鎮人大開展活動2次,聽取和審議了鎮政府關于農業產業化工作、城鎮建設工作、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企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工作、低保工作、人代會代表議案意見辦理情況及為民辦實事情況、教育工作、財稅工作、安全、信訪、穩定工作等一系列工作報告并有針對性的對政府工作提出了審議意見。
三是在調研中監督。鎮人大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部分代表深入基層,聽取選民對政府工作的意見,了解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落實情況,同時圍繞鎮域經濟的發展開展調研,反映社情民意,為全鎮“三個文明”建設建言獻策。如針對小區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低保工作、食品安全等問題開展了深入調研,并提出了建設性意見,對推動政府工作有著積極的意義。
四是在參與中監督。鎮人大積極主動參與政府工作中重大事宜的研討、決策、實施,鎮人大代表認真參與政府的各項工作并進行監督,看其是否合法,對不符要求的,提出改進意見并進行跟蹤督辦。
五是在視察中監督。一年來,鎮人大結合全鎮工作中心和社會熱點、難點組織代表對農村工作、教育工作、城建工作、企業發展工作進行了視察,聽取相關負責人的匯報,針對視察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提出建議和改進意見,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主動協調,督促解決。
六是在督辦中監督。辦理代表建議意見是為民辦實事、對人民負責的具體體現。鎮人大堅持抓交辦,抓督促,抓反饋,抓落實,努力提高辦理的質量。鎮人大還及時與鎮政府召開交辦會,落實辦理責任,提出辦理要求。在議案、建議辦理期間,我們加強檢查督促,召開專題會議,加大督辦力度,鎮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辦理。對鎮人代會提出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