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5月1日起,將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實現貨物和服務行業全覆蓋,打通稅收抵扣鏈條,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升級。那么,2016建筑業營改增范圍及稅率是怎么樣的呢?下面就一起看看本文的介紹吧!
2016建筑業營改增范圍
1、銷售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房地產老項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
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價款,以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2、銷售不動產
(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一般納稅人銷售其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一般納稅人銷售其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一般納稅人銷售其5月1日后自建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6)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自建的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7)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8)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9)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3、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一般納稅人出租其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一般納稅人銷售其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不含自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上述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房地產老項目,以及一般納稅人出租其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銷售其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016建筑業營改增稅率
建筑業和房地產業適用11%的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
營改增作為積極財政政策、減輕企業負擔的重要政策組成部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兩會期間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要保證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此次常務會議再次強調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會議指出,在之前已將企業購進機器設備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的基礎上,允許將新增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增加進項抵扣,加大企業減負力度,促進擴大有效投資。同時,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預計今年營改增將減輕企業稅負5000多億元。
目前,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正在抓緊起草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改革操作辦法,將于近期發布。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實體經濟較為困難,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將兼顧改革和穩增長,作出妥善安排。其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全部納入抵扣范圍,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對老合同、老項目及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總體上實現所有行業全面減稅、絕大部分企業稅負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其中,不動產納入抵扣,通過外購、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動產的企業都將因此獲益,原增值稅納稅人、前期試點納稅人總體稅負會因此下降。
截止到2015年底,營改增累計實現減稅6412億元,其中試點納稅人因稅制轉換減稅3133億元,原增值稅納稅人因增加抵扣減稅3279億元。
隨著營改增的全面推進,增值稅實現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將消除營業稅下重復征稅的問題,能促進社會分工協作,支持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