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二條明確提出:“機關基層黨組織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緊密圍繞本部門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把服務中心、建設隊伍貫穿始終,發揮黨組織的協助和監督作用,促進本部門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為改革開放和服務。”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黨建工作在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升機關黨員干部綜合素質、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等方面發揮著基礎性和主導性作用,意義重大而深遠。然而,不能不看到目前基層機關黨建工作程度不等的存在著抓而不實、抓而不嚴、抓而不活、黨員表率作用不夠明顯等問題。
一、存在問題
組織活動疲沓。部分機關黨組織對開展正常的組織活動缺乏內存動力,有的機關黨組織往往只注重活動的外在形式,對新形勢下如何提高活動的質量,如何通過各級黨組織培養黨員的“先鋒隊”意識,培養黨員成為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的代表,如何認清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等缺乏認真研究,以致疲于應付。對機關黨組織活動缺少切實可行的總體規劃,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常常會出現準備不充分,目標不明確,組織不周密的問題。部分黨員在參加培訓、集體學習的時間安排上,不能妥善處理好工學矛盾;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往往以業務工作忙為由,對參加黨支部、黨小組活動的積極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機關黨組織活動的正常開展。
監督形勢單一。按照黨章的決定,黨政機關中的黨的基層組織既要對一般干部進行監督,又要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黨員進行監督,具有“雙向性”,然而,在實施監督過程中,監督一般黨員容易,對普通黨員監督的渠道較多,有黨小組、黨支部、黨委或黨組及行政領導等,一旦普通黨員出了問題,這種監督比較順當,處理也易于到位,但對于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進行監督,從理論上講應和普通黨員受到多層監督一樣,而事實上,相當一部分機關黨組織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制度形成虛設。一是存在畏懼心理,基層機關黨組織不敢監督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二是現行的黨章缺乏具體監督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的可操作程序;三是少數機關黨員領導干部素質不高,不讓監督。這種只有上對下的單向性監督,實質是一種不完全的“單一型”監督。
黨內批評“軟化”。黨內批評的形式應當是多種多樣,當前主要的實踐渠道是民主生活會。當前,基層機關黨組織民主生活質量不高的問題較普遍。機關黨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城府”深、人際關系復雜、批評和自我批評難撕開情面的弱點,以致于在自我批評時擺情況,講客觀,怕亮丑;在相互批評時談現象,提希望,怕得罪人。有的不愿把機關黨員普遍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作為民主生活會主要議題,擔心問題鋪開,難收場;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心存顧忌,怕接觸實際問題引火燒身,以后在單位難以開展工作;普通黨員不敢涉及敏感問題,害怕揭了領導的短,事后“穿小鞋”。因而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時,浮光掠影,不接觸實際,甚至把民主生活會開成了“業務會”、“聊天會”。
制度約束乏力。制度作為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一種機制,在黨建工作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這已成為基層機關黨組織和黨員的共識。從總體上看,基層機關黨組織都制訂了不少黨建工作制度,有的張貼在活動室,有的還印發到每個黨員,但從整個制度的運行來看,很多制度的自身價值并沒有得到實現。有的只是為應付達標檢查而備,未能起到應有的規范的約束作用。
部分黨員領導干部精神支點“錯位”。有些單位領導不重視思想政治工作,部分黨員干部政治信念淡薄。更有少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對名利的追求超過了對事業的追求,認為在機關工作比在經濟部分工作吃虧,工作上缺乏進取心,低標準,滿足于一般化;工作拖拉,官僚主義,不負責任。有的還想方設法利用手中的權力撈好處,占便宜,更有甚者,唯利是圖,放棄原則,對自己有利的,不該辦的也辦,與自己無利的,該辦的也拖著辦甚至不辦。
二、主要原因
一是宏觀管理導向不力。一個時期來,上級黨組織對基層機關黨建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宏觀導向上不夠有力,很少就機關黨建工作進行深層次地剖析和研究。上級部門在部署和檢查工作時,對機關黨支部往往一帶而過,使機關黨建工作缺少應有的壓力。
二是工作積極性不高。基層機關支部一般處在黨委或黨組的“襁褓”之中,其工作與黨委工作聯系較緊,支部負責人多數是黨委成員,支部委員大多是兼職,平時考慮業務工作較多,流動性大組織開展活動難度大,影響組織者的積極性。
三是組織監督機制不健全。群從黨員對干部黨員、一般干部黨員對領導干部黨員的監督無得力措施。
四是部分黨員領導干部“角色”,轉換不適應。基層黨委成員和行政首長,他們具有雙重身份,在參加不同層次的活動時,處于不同的“角色”,就應適時轉換。但有些單位的領導同志不適應這種“角色”轉換,在參加支部、小組活動時,不是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出現,而是自覺不自覺地以領導者的身份參加,影響和左右組織活動,特別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時,不愿在支部、小組會上“曝光”,放不下“架子”,這就從客觀上給支部,小組活動起了“負導”作用。
三、對策及思路
第一,深化思想認識,擺正黨建位置。機關黨組織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一樣,處于政治核心地位,機關支部對整個機關工作有著重要影響。基層黨委及其所屬部門的負責同志應把機關黨建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對機關支部工作的領導。機關支部書記原則上要有一名所在機關的黨員領導干部兼任。兼職的支部書記要以相當精力抓機關黨建,不能兼而不問、不管。基層機關的負責同志要作表率,帶頭執行所在機關支部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支部交辦的各項任務,幫助支部調節各方關系,解決實際困難,為機關黨組織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黨組織要改變只研究干部,不過問黨建工作的狀況,要切實發揮好對機關黨建工作的指導作用。
第二,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檢查考核,實行目標管理。要加強對機關黨建工作的宏觀管理和微觀督導,把基層機關黨建工作納入目標管理的軌道。基層黨委、黨組織應切實加強對所屬機關支部黨建工作目標的導向,及時研究和解決機關黨建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實際,隨時調整和完善黨建工作目標,對目標的執行情況至少每半年檢查考核一次,要建立機關支部黨建工作目標管理檔案,并將每次檢查考核的情況及時歸檔。
第三,扎實開展活動,增強機關黨組織的活力。開展機關黨建活動,要根據黨章的規定,緊密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和黨員思想狀況,因時因行業制定規劃。一要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找準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的結合點,妥善處理好工學矛盾,每次活動前要“安民告示”,以便黨員安排好工作,在必要時,可適當利用業余時間開展活動,每次活動要認真準備,精心組織,保證“三會一課”制定的時間、內容、人員、效果的落實。二是繼承和發揚思想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關心黨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用品,隨時隨地把握黨員的思想動態,做好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開展以提高機關工作效率的創先爭優活動,樹立崗位標兵,組織多種形式的競爭活動,激勵黨員為機關、基層服務,為民辦實事;組織黨員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帶頭參加公益活動,密切黨群關系,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和吸引力。
第四,完善機關制約機制,強化機關黨組織的監督有。要強化機關黨組織的監督職能,使機關黨組織敢于和善于監督,切實履行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在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清正廉潔,聯系群眾,反對以權謀私及其思想作風,工作表現和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監督的職責,協助行政領導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義,本本主義,為此,基層機關黨組織一要認真開好民主生活會。支部負責同志要在會前廣泛傾聽黨員、群眾的意見,確定會議內容,集中解決一兩個問題。黨員領導干部要在支部、小組的民主生活會上,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機關黨組織要教育黨員真正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做到講真理不講面子,講原則不講關系,講黨性不講私情,并及時將民主生活會情況總結報告上級黨組織;二是要建立一年一度群眾評議領導的制度。每年底機關黨組織要結合年終總結,組織機關黨員、群眾開展對本單位黨政負責人的評議活動;三是要建立“報告”、“匯報”制度。支部每半年要向全體黨員報告一次工作,同時對黨員作用發揮得好的進行表彰,對表現差的黨員進行幫助、教育;每個黨員半年要向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行政負責人也要和普通黨員一樣每半年向支部或黨小組如實匯報自己的工作情況,以接受普通黨員和所在機關黨組織的監督。
第五,抓好理論學習,提高機關黨員的素質。基層機關黨組織要重視對機關黨員的理論灌輸,組織黨員認真學習和研究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掌握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要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契機,很抓黨員在“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對黨員的宗旨、理想、黨性觀念的教育,增強黨員的無私奉獻精神和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在具體組織和安排上要做到:一是針對機關黨員文化水平高、理解能力強的特點,以自學為主、明確必讀篇目,制訂中長期學習規劃,對不同層次的黨員提出不同的學習要求,機關黨組織要定期檢查學習情況;二是要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引導黨員自覺地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解釋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以提高機關黨建工作的水平;三是要培養機關黨員加強學習的興趣,活躍機關學習氣氛,對學習成績顯著、為機關黨建工作做出貢獻的黨員,要采取一定的形式,給予表揚鼓勵。要通過基層機關全體黨員的實際行動來增加黨在基層的影響力、滲透力,從而團結廣大人民群眾,為推動單位“四風”建設的轉變,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一個和諧的政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