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工作目標
認真圍繞區委。區府信訪維穩工作部署,按照實現“四個零”的總體目標,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全面排查、加強預警,全力化解糾紛,確保“兩會”期間全街道轄區內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充分認識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重要性,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上訪問題,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以“事要解決,人穩當地”為目標,確保不出現進京、赴省上訪和群體上訪事件。
三、工作重點
(一)要認真開展黨工委書記大接訪活動和街道、社區兩級領導包案下訪活動,妥善排查處理各種人民內部矛盾。重點抓好“事要解決”,把解決問題作為大接訪的中心環節,超前化解容易引發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及苗頭隱患,主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要通過開展大接訪活動以及領導包案下訪活動,積極解決涉及群眾生活和其他切身利益的問題,全力化解歷史遺留的重大信訪問題,尤其是涉眾性的信訪問題。
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重點排查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包括可能引發“無直接利益沖突”群體性事件的隱患和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切實防止因排查疏漏、化解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采取“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辦法,切實做到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要切實轉變作風,把群眾上訪變為干部下訪,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聽民聲、察民情、解民困、分民憂,限度地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化解各種人民內部矛盾打下堅實的基礎。要及時準確地掌握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尤其要采取措施,防止集體超級上訪。
(二)積極主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努力營造良好祥和、穩定和諧的氣氛。要切實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擺在突出位置,采取實實在在的措施,積極主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困難企業,認真了解并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困難。要特別注意解決好困難群體在醫療、子女入學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問題,為他們排憂解難。要認真落實國家對優撫對象和軍隊退役人員的各項政策措施,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特別要注意解決好傷殘軍人、老復轉軍人以及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轉業復員軍人的突出困難。在全國兩會期間,對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考慮社會的承受力、慎重研究,審慎出臺。對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敏感問題,一定要慎重處理,不要急于作出行政裁決或民事裁定,主要是認真做好教育疏導和防范控制工作。
(三)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努力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要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要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治爆緝槍專項斗爭,深入開展禁毒、禁賭斗爭,深入開展打擊經濟犯罪、網絡犯罪的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強化對治安突出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的專項治理。要建立健全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警體系,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礦山安全等公共安全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集中治理安全事故多發領域和地區,減少重大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和公共活動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加強對全國兩會期間我區舉辦的各類大型活動、黨政機關、事關國計民生的重點單位、要害部位和公共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堅決防止群死群傷事件的發生。
(五)切實加強宣傳工作和公共網絡信息的監管,堅決封堵和收繳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防止有害信息的傳播。要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努力營造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要加強對群體性事件新聞宣傳的管理,嚴格宣傳報道的審批程序,杜絕一切可能激化矛盾、誘發事態惡化的報道。尤其要嚴防境外媒體利用敏感問題惡意炒作、蠱惑人心,為全區的社會政治穩定和全國兩會期間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四、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安排部署小組的工作任務,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發生。負責做好可能進京上訪的重點人員、到區上訪老戶以及新的矛盾糾紛的排查穩控工作,落實領導包案處理。“兩會”期間重點穩控對象的責任干部每天上午11點之前和下午5點之前要一天兩次向辦公室報告重點人員的排查穩控情況,實行零報告制度。
應急處突組工作職責:負責接待上訪群眾,做好集體上訪群眾的疏導工作;對來訪者反映的問題做好記錄和統計工作;根據接訪情況,提出穩控建議。確保電話保持二十四小時暢通,做好隨時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兩會”期間信訪維穩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分工,確保安全。加強保密,認真細致的做好各項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所承擔的任務。同時,加強對輿情的關注和信息報送,確保我街道范圍內不出現進京赴省越級上訪和非正常群訪事件。
2、建立信訪工作協調聯動機制。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全街道的“兩會”期間的信訪維穩工作。各社區、直屬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形成信訪維穩工作的合力。凡是涉及信訪維穩的工作,主要領導、站所負責人、各相關人員必須在作出反應,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街道黨委、街道辦事處的各項要求和工作安排,確保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一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3、嚴格落實值班和信息報送。從現在起到“兩會”期間,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值班工作,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確保期間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每日零報告及一天兩報告制度。重大信訪信息急事急報、特事特報、大事快報。
4、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從現在起,全街道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飽滿的熱情參與到此項工作中,如因矛盾糾紛排查不全面、調處不及時、處置不力或重點人員穩控不到位而導致越級訪、非正常訪等現象發生,將按信訪責任追究倒查機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篇二】
20xx年,將繼續堅持以xxx理論、“xxxx”重要思想和黨的十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抓好信訪工作,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及時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環境。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和領會黨的十x大精神,以“xxxx”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工作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文明創建工作,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謀劃和推動信訪工作。創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確保群眾合理訴求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構建和諧、文明的xxx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工作思路
按照“聯系群眾、了解民情、維護權益、促進穩定”的要求,突出貫徹《信訪條例》一條主線,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和目標管理兩個責任制;以“關注民生、關愛民生、改善民生、為民服務”為出發點,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熱難點問題;充分發揮協調服務職能,在“解民憂,化民怨、辦實事”上下功夫,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實現信訪工作新的突破。
三、重點工作
一是加強信訪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機關站所協調配合抓。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責任制。繼續認真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效地預防和解決信訪問題,緊緊抓住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這個關鍵,統籌協調好經濟與社會、經濟與政治、發展與穩定、效率與公平以及不同區域、不同群體等多層次、多方面的關系,為經濟發展提供保障,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限度地減少不穩定因素,增加和諧因素。
二是加大信訪工作的學習宣傳力度。認真組織全工作部干部職工學習《信訪工作條例》,深刻理解信訪工作的內涵,把信訪工作的內容學懂弄通,充分運用信訪工作的條例內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同時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信訪工作《條例》精神,使人民群眾了解《條例》、充分運用《條例》來解決自己的切身利益問題。
三是切實解決好民生問題。改善民生是執政理政的根本。在進一步健全信訪工作制度基礎上,落實惠民政策,以“接待群眾要熱心、聽取意見要耐心、解決問題要真心、改正錯誤有決心”的四心服務,積極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四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也是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信訪工作必須把重心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來,對于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并不斷創新工作格局,著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是加強信訪工作的督查督辦。對凡涉及到我工作部的信訪問題要認真做好接待、記錄和解釋工作,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部門)責任人及時進行辦理,該落實的工作堅決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完成的,必須向當事人回復并承諾解決的時間。凡在信訪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的人和事要堅決督查督辦,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
【篇三】
一、領導機構和工作任務
(一)成立特護期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穩控疏導,勸訪接訪、督查問責四個工作組。
二、工作要求
1、明確工作目標。我鄉的工作目標是“四個確保”:確保不發生到市赴省集體上訪,確保無進京非訪,確保不發生因信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確保不發生因工作不當引發負面炒作。特護期內各村和鄉各企事業單位要把信訪維穩工作作為當前的首要工作,迅速召開會議,制定方案,加強力量,落實責任。
2、暢通信息渠道。各村要制定特護期信訪維穩工作方案,成立由村支部書記任組長、對管轄范圍內的矛盾糾紛和下穩定因素進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對縣鄉沒有排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好化解穩定措施和責任。必須在3月1日前上報至鄉綜治辦,特護期內各村要在每日下午3:00前向鄉綜治辦,報送維穩信息,做到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3、強化疏導穩控。各村要以“結對共建”為抓手,對排查出來的信訪問題或者有越級上訪苗頭的重點上訪人員,上門了解情況和困難,與信訪人結成對子,通過思想上疏導、生活上關心、感情上溝通,切實將上訪人穩定在基層。同時對疏導無效、行為偏激的人員要落實“人盯人”的工作措施和責任,確保人員穩定在當地。
4、抓實接訪勸返。如果有人越級上訪,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全力做好越級上訪人員的查找和勸返工作。如出現人員失控情況,責任單位要及時報送信息。
5、嚴肅督查問責。特護期內每出現一人次進京非訪和每一批次到市赴省集訪,對責任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同時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責任人實行雙倍扣罰,同時信息報送不及時,積案化解和穩控責任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較大影響以及因工作方法粗暴簡單、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引發新問題的單位和責任人,嚴格按相關規定考核到位、處罰到位、問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