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盡量減少傷害。下面是由思而學教育網為大家提供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一起來看看吧。
2017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一
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責任,積極、穩妥、有序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1X〕18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推進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X〕108號)《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省安監局《關于編制2017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由局內相關科室(單位)分別提交直管企業和重點監管市以下企業檢查或隨機抽查等計劃,由法規科綜合編制《葫蘆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7年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安全發展,堅持改革創新,堅持依法監管,堅持源頭防范,堅持系統治理。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按照“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則,積極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努力實現全市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杜絕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控制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職業病危害防治取得新進展。
(二)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監管,嚴格行政處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安全生產監管能力。
(三)推動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基礎達標、安全標準化建設。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實現宣傳工作常態化,不間斷、全覆蓋。行業監管人員、縣(市)區、鄉鎮所安全管理工作者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達到全方位、多渠道、見實效。
(五)深化隱患排查整治力度,開展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曝活動,年內一般隱患整改率達100%。并實現危險源風險點管控。
(六)事故調查按期結案,全年力爭實現無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
三、主要任務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強化安監部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和監管責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深化專項治理。加強重點行業、重點時間節點和領域的專項整治管控力度,突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建材、重點建設工程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繼續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全面開展危險源和安全風險管控,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企業自查自報,突出事前預防。
(三)強化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督促企業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三項制度,加強職業衛生基礎工作。
(四)繼續開展勞動防護用品專項整治。依法加強對企業勞動防護用品,尤其是特種防護用品的購買、發放、使用、報廢等環節的監管,督促企業關愛職工身心健康,嚴防事故發生。
(五)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繼續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活動,按照“一級抓鞏固、二級抓提升、三級抓整改、未達標抓創建”的要求,推動已達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持續運行和整改提升工作。
(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善值班值守、處置決策、現場指揮等應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門之間與救援隊伍之間的聯動機制,繼續舉行市級應急救援預案實戰演練,加快推進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實現市、縣、鄉、企業四級網絡互通,繼續推進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建設。
(七)提高執法水平。把加強執法隊伍素質能力建設作為工作重點,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大力提升安全監管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強化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八)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傳統新聞媒體、新媒體和“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平臺,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深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四、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安排
市局現有在編執法人員55人。其中局領導6人、副調研員2人、礦山科5人、危化科5人、行業監管科4人、園區科3人、煤管科3人、職監所5人、監察支隊7人、應急中心3人、事故調查科2人、科技科3人、審批科3人、法規科3人。
(一)總法定工作日:13750個工作日
法定工作日250天×執法人員55人=13750個工作日
(二)其他執法工作日:6771個工作日
參考2017年工作實際和各科室報送的執法計劃安排,按以下10項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行政許可(審批)、標準化工作,安排1443個工作日;
2.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安排374個工作日;
3.安全生產舉報案件的查處,安排879個工作日;
4.參與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上級安全監管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排702個工作日;
5.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等,安排262個工作日;
6.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安排374個工作日;
7. 機動執法工作日,安排730個工作日;
8.上級機關或者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安排722個工作日;
9. 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及資料整理歸檔等,安排193個工作日。
10、監察支隊打非治違、科技科執法信息平臺運行、法規科執法案件督查等安排1092個工作日
(三)非執法工作日:4636天
1.機關值班,安排481個工作日;
2宣傳、培訓、考核、會議,安排1904個工作日;
3.病、事假,安排290個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等,安排775個工作日;
5.指導下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工作,安排461個工作日;
6.參加黨群活動,安排701個工作日。
7.其他工作安排24個工作日
(四)執法檢查工作日:2343天
總法定工作日13750(天)-其它執法工作日6771(天)-非執法工作日4636(天)=執法檢查2343個工作日
五、列入執法檢查計劃企業數量
本局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共有56家(詳見附表3),其中:非煤礦山企業9家(按照“葫政辦發〔2016〕78號”文件,4家尾礦庫的防汛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等工作由相關縣區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28家;冶金、機械制造、建材等八大行業企業19家。
本局直接監管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列入雙隨機抽查的31家(詳見附表4-1)。
市以下企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列入雙隨機抽查的124家(詳見附表4-2)。
六、執法檢查
(一)執法檢查內容
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落實《葫蘆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隨機抽查重點事項清單》規定檢查內容,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明確的職責。
(二)執法檢查工作安排
按照《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第9條“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對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年內至少檢查1次,存在隱患整改的復查1次。對業務科室列出的市以下重點領域重點企業至少檢查或抽查1次,存在隱患整改的復查1次。此外,業務科室可根據監管企業具體情況安排隨機抽查。
按照省安監局《關于積極穩妥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意見》(遼安監辦〔2016〕34號),我局將積極穩妥地推進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工作,貫徹落實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職業衛生執法檢查原則上與其他科室同步進行。
(三)檢查方案、計劃外備案
執法檢查或隨機抽查,各科室(單位)要制定檢查方案,并可以組織專家或中介機構共同實施。計劃外的執法檢查或隨機抽查,工作結束后三十日內向市法制辦備案檢查實施情況。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實施計劃,保障執法工作有效開展。將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做為全局重中之重的工作來對待,加強對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領導,局長全面負責,分管局長對分管范圍內的監管執法工作具體負責,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安排、有檢查。
(二)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安全監管效能。按照安全生產法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到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嚴肅查處各種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規范使用各類執法文書,做到執法程序合法,文書填制規范,裁量權使用得當。
(三)總結執法經驗。在合理、科學地安排落實監管執法計劃的同時,根據具體工作情況適時調整,調整需要局長或分管局長審批。各業務科室每月將執法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報法規科匯總,以《執法月報》的形式進行通報。
2017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發展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一系列安全生產政策措施,繼續以提升非煤礦山、危化品經營、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為重點,以深化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非治違”,嚴格把控各項安全生產許可審批,加大重點監管力度,切實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落實到管理崗位、基層單位和操作層面,有效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明顯改善。
二、工作目標
1、嚴格把控執行范圍內行政許可的各項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非法行為;
2、非煤礦山、危化品經營企業實現一企一檔管理率100%;
3、非煤礦山開展季度監管檢查、危化品經營開展半年度監
管檢查實現檢查率100%;
4、涉及職業危害企業申報率力爭100%
5、非煤礦山企業職業健康檢測率100%
6、隱患整改率力爭100%;
三、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我縣有持證非煤礦山企業9家 (其中地下礦山8座、露天礦山1座),尾礦庫10座(在建1座、閉庫2座、擬閉庫3座、運行1座、停運3座);生產危險化學品企業1家(已停產),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1家(已停產),經營危險化學品18家(其中加油站17座、化學藥劑1家);已進行職業危害申報企業41家。
(二)安全生產狀況
2017年,全縣工礦商貿領域共發生2起安全生產事故,死亡2人,安全管理問題普遍存在,監管工作任重而道遠。
主要問題有:一是企業安全意識仍待提高。個別企業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不夠,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細致,職工勞動防護不夠規范。二是安全隱患依然存在。企業安全基層基礎比較薄弱,安全生產管理不規范,“三違”現象時有發生,安全隱患仍然存在。三是按標準化運行還不完善。個別企業在通過標準化驗收之后,沒按照安全標準規范運作,安全管理水平保持不夠。四是安全教育培訓力度不夠。部分企業“三級”安全教育沒能有效開展,職工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識,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淡薄等。
(三)行政監管人員的數量
我局現有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副局長1人,綜合監管股工作人員2人(股長1人,科員1人),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監管工作計劃具體內容
(一)總法定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監管人員數量=231天×3人=693 天
法定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30天(法定節假日和年公休假日)=231天
(二)非監管工作日的確定
非監管工作日計劃安排343個工作日,占總法定工作日的49%。監管工作日計劃安排350個工作日,占總法定工作日的51%。
非監管工作日由以下6項構成:
1、局機關學習需用工作日:預計72個工作日。局行政、黨支部政治理論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學習,業務知識學習,每月安排2天,需用工作日=(全年月數×每月安排天數)×監管人員數=(12×2)×3=72。
2、培訓:監管相關證件取證復訓、中心思想培訓等,預計需用10個工作日。 需要工作日=培訓天數×培訓人數=10×3=30。
3、考核:預計需用18個工作日。其中,對公務員、黨員年度分別考核,每年2次,每次2個工作日(包括個人總結工作日)。
4、會議:預計需用75個工作日。其中包括省、市、縣、局、行業工作會、市安全視頻會議,局辦公會,局行政、黨支部、職工大會等。
5、擬稿文件:預計需用108個工作日。計劃每月3個工作日,需用工作日=(全年月數×每月安排天數)×監管人員數=(12×3)×3=108。
6、病、事假:預計需用36個工作日。按每人每年12天計算,需用工作日=監管人員數×安排天數=3×12=36。
(三)其他監管工作日安排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日:一是開展季度檢查工作,全面覆蓋礦山及尾礦庫,預計需要96個工作日;二是特殊時期(如節前、汛期等)、上級部門督查等情況的應急檢查工作,預計需要30個工作日;三是非煤礦山“三同時”設施設計審查、安全專篇審查、安證續證等行政許可工作,預計需要12個工作日。
2、危化品經營安全監管工作日:一是開展半年度檢查工作, 全面覆蓋轄區內加油站,預計需要30個工作日;二是特殊時期(如節前、汛期等)、上級部門督巡查等情況的應急檢查工作,預計需要20個工作日;三是危化品經營續證行政許可審批工作,預計需要12個工作日。
3、職業健康監管工作日:一是將日常監管工作結合到非煤礦山、危化品經營監管工作中去,不計工作日;二是針對部分涉及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加強監管工作(包含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等),預計需要30個工作日;三是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完成職業健康基礎建設以及開展職業健康檢測、涉害員工體檢等工作,預計需要30個工作日。
5、參與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上級安全監管監管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監管行動:預計需用20個工作日。
6、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等:預計需用20個工作日。
7、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工作任務:預計需用30個工作日。
8、其他事項:預計需用20個工作日。
五、非煤礦山、危化品經營、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監管檢查內容和方法
強化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和“排查、整改、復查”的閉環管理。
(一)檢查內容。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39號令)、《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67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
(二)檢查方式。采取日常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重點檢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暗查、節假日查和多部門聯合監管等方式,按照“四不兩直”原則提高安全檢查的突然性和有效性。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復查,對整改不到位,依法立案查處,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嚴重威脅生產安全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整頓。
(三)重點對象。安全基礎條件薄弱的地下礦山、露天采石場、加油站,涉及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
(四)監管檢查頻次。本局綜合監管股對非煤礦山企業每年的監管檢查不少于4次,對危化品經營企業的監管檢查不少于2次,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專項監管檢查不少于1次。
六、組織實施與考核
(一)嚴格按安全生產監管檢查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確保監管計劃落實到位。
(二)認真做好每個季度安全生產行政監管檢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方式,不斷提高監察監管效能。
(三)若因上級工作部署和不可預見等因素,需對工作計劃進行較大調整或變更時,及時制定完善臨時工作計劃,并上報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