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見習、實習目的
畢業見習實習是普通高等教育教學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對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專業知識、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身心素質進行綜合培養和檢驗的教學形式。為了進一步搞好本科生的見習實習工作,法學院依據學校教務處有關實習的規定,制定本計劃及工作方案。
法學專業的學生,通過見習實習,要達到目的是:(1)實現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經過法律專業知識的學習,學生已具備較為系統的理論知識,需要在實踐中得到檢驗。通過畢業實習,使學生在法律實踐中發現問題,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設想,進一步消化、補充和鞏固已學到的專業理論知識,使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實習中得到提高。(2)培養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提高處理法律實務的能力。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從事實際的法律活動,加深對社會和人的認識,具備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溝通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通過見習實習,要達到的目的是:(1)深入了解、熟悉黨和國家關于中學教育教學的方針、政策要求,基礎教育改革現狀以及中學教育教學的實際運行狀況;(2)掌握教學和學生管理的基本方法,培養和提高教育教學和管理的基本能力;(3)進一步認識中學思想政治課教學的性質、地位和任務,樹立并鞏固專業教學的思想,增強對中學生進行思想品德及政治教育的社會歷史責任感,為畢業后走上中學思想政治課教學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
社會工作專業學生實習的目的是:幫助學生了解和思考社會工作中所包含的價值觀和倫理觀,牢固地掌握社會工作實踐的基礎知識,具備有效地介入個人、小組、組織和社區工作的技巧,達到使學生消化理論知識,訓練社會工作技巧,提高服務能力的目的。在社會政策分析及問題解決過程中不斷鞏固和豐富知識和技巧,運用前人研究成果于自己所進行的社會工作思考和實踐中,做到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具體而言,實習的目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熟悉和理解社會工作的專業精神,理解和認同社會工作的倫理、價值和目標,發展尊重人和關心人的專業態度,相信個人具有自我成長的能力,社會工作者應具有幫助案主的責任心等,在社會工作原理和倫理的框架內進行實踐。(2)體會社會工作專業的知識與態度的價值,培養自我認識及成長的能力。通過觀察、比較個人的價值、信仰、態度以及生活方式,進一步提高自我知覺和自我接受的能力,在幫助他人的過程中能更好的運用自身的資源。(3)了解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現狀,在對案主的直接服務過程中,能夠有意識地整合并運用在課堂上所學的社會工作倫理、理論、實踐原則、方法和技巧。(4)整合理論與實務,了解機構的組織和運作、了解個案、家庭、小組和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的過程,具備在服務過程的不同階段恰當地運用專業的介入技巧,建立關系,發現問題,評估問題,設定目標和制定契約,實施行動計劃,并最終加以評估。(5)了解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工作內容和方法,確認社會工作者在福利與行政機構中的作用和責任;培養敬業、合作、責任心等良好的品行與工作作風,提高在社會服務組織中有效發揮作用的能力。
行政管理專業學生實習的目的主要是讓學生具體的參與到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全面而深刻地了解他們的組織運行現狀,把相關的專業理論知識和管理實際緊密地聯系起來,能夠用專業的眼光去發現問題,學會從專業的角度去分析問題或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并且能夠進行反思,在思考和探索中加深對專業知識的了解和領悟。
二、畢業見習、實習的理念
1.注重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學風的培養。
2.重視學生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的培養。
3.強化學生實踐技能的訓練。
4.注重學生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5.見習、實習要有利于學生的求職就業。
三、畢業實習的方式和實習時間
(一)實習方式
本次見習實習采取集中實習和分散實習相結合,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原則上以集中實習為主;法學專業和社工專業的學生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靈活選擇就業方式。鼓勵學生本人自行聯系實習單位,所聯系實習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實習單位的地址、郵政編碼、指導老師、聯系電話)要按時報告輔導員和實習指導教師。
自己聯系實習單位有困難的同學,由畢業實習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集中于實習基地實習。
(二)實習時間
畢業見習實習時間安排在9月5日--2011年1月 5日。
四、實習內容及要求
法學專業的實習內容以了解和掌握公、檢、法、司、律師所各部門或單位的辦案規范和程序為重點,以了解書本知識在實踐中的運作情況,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1.了解訴訟文書寫作要求.
2.了解辦案機關和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
3.旁聽法庭審理或參與律師辦案,了解訴訟案件辦案流程,學習分析案情的方法等。
4.熟悉和掌握司法實踐的主要工作內容和程序。
5.掌握書記員的記錄方法及速錄技巧;掌握案卷裝訂方法。
6.注意觀察了解法律實施的實際情況,搜集資料,并進行分析研究,寫出專業調研報告。
法學專業實習學生應當比較系統地了解辦案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執行、辯護、訴訟代理、合同的起草與審查等基本工作環節。基本學會記錄、閱卷、調查、取證、寫起訴書、辯護詞、代理詞以及其它法律文書。畢業實習結束,每個實習學生要交回學院2份自己所實習內容的規范的法律文書。
實習過程中,注意關注法律實施的熱點問題;注意跟蹤某一法律案件的全過程,通過協助法官、檢察官、律師辦理案件,發現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認識。
見習實習期間,要求實習學生寫出見習、實習日記。
見習實習期間要進行專業調查活動,并寫出專業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的內容要真實,格式要規范。字數不少于3000字。
見習實習完回學校總結期間,要寫出見習實習全面的總結報告。總結報告要符合規范要求,字數不少于2000字。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實習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是:
1.教育見習:包括了解實習學校的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參加教職工大會,聽課學習,了解班主任工作情況,制定實習計劃,備課和試講等。聽課,見習班主任都要作好記錄,于實習結束回校后提交指導教師,作為見習、實習成績評定之依據。
2.課堂教學實習:是實習工作的主要環節,必須下大功夫做準備,保證正式講課成功。在正式登臺講課前,必須經過試講,才能給學生上課。課堂教學的教案必須是詳細教案,實習總結時每個學生要交4個符合教學要求的規范的教案。
3.班主任工作實習:實習學生必須參加班主任工作實習,通過實習,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內容和方法,培養管理班級、組織活動以及教書育人的能力。實習班主任的活動要作記錄。
4.社會實踐活動:見習實習期間,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同時進行基礎教育調查或考察,寫出不少于3000字的調查或考察報告。
5.教育實習總結報告:是學生個人在整個見習實習過程各方面情況的匯總,寫出主要的收獲與經驗,存在的不足與建議。實習總結報告要求不少于2000字。
社會工作專業實習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是:
社會工作實習的內容具有很強的寬泛性,依據專業的特點,將實習內容主要確定在以下五個方面。此外,學生還可以根據個人興趣與特長,選擇適合自己的實習內容。
(1)在專業的社會工作機構中從事福利服務;
(2)在居民社區從事福利服務及其組織管理工作;
(3)在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從事福利服務或社會行政工作;
(4)在實習過程中,依托學校開展社會調研活動;
(5)參與居民社區的建設和發展活動;
實習的基本要求:
(1)學生在實習中,應該自覺遵守實習機構的相關規定;要積極主動,勤奮工作;尊重機構工作人員,虛心聽取機構領導和工作人員的建議,與機構建立融洽的工作關系。
(2)主動與實習指導教師溝通、聯絡,接受實習指導教師的督導。
(3)認真完成所要求的各項實習工作報告。
行政管理專業學生實習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是:
(1)全面了解實習單位的機構設置、職能及運行情況。
(2)熟悉實習所在部門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
(3)了解實習部門在組織機構中的地位和作用。
(4)根據實習所在單位的具體情況,重點見習1-2項行政管理事務。如公文寫作、進行專題調研、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具體籌備或參與實習單位的一次會務工作等。
(5)獨立撰寫1-2篇公文,并被采用。
(6)獨立完成實習單位領導和指導老師交辦的工作。
(8)實習結束后,寫出實習總結。
五、實習組織與管理
為做好見習實習工作,法學院成立11屆畢業生見習實習領導工作小組,負責見習實習的組織管理、檢查督促、最終成績的確定等項工作。
1.畢業實習領導小組:
組 長:周光亮
成 員:孔繁金 潘可禮 李景 季曉軍 孫士玲
2.畢業實習指導教師:
指導教師負責所分工學生的實習指導工作,具體負責下列工作:
(1)實習過程中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學習見習實習的規章制度,明確具體要求;
(2)指導學生制定出詳細的實習計劃,包括內容要求、時間安排、方法措施等;
(3)指導學生的實習活動,及時發現和解決實習中存在的問題;
(4)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經常提醒安全問題。
(6)指導學生實習材料的整理歸檔;
(7)負責分工學生的實習總結和實習成績的考核與評定。
3.實習學生的常規管理主要由輔導員負責;見習實習業務管理主要由指導教師負責。輔導員與指導教師需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由于大部分學生采取分散見習實習的方式,給組織管理帶來很大的不便。為保證見習實習的質量,一靠實習學生和指導教師的主動性、自覺性和責任心,二靠領導有效的檢查督促和嚴格考核。見習實習開始后,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見習實習管理工作會議或者將實習管理工作列入會議日程,匯報檢查實習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實習中有關的問題。
六、實習要求和實習紀律
實習要求:
1.實習學生應嚴格按照實習計劃的要求,認真完成各項實習任務,注意積累實習材料,要求寫實習日記。遵守實習紀律,無故不得隨意請假。
2.實習學生應增強安全意識,注意維護自己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3.見習實習前,學生必須與法學院簽訂《見習實習安全協議書》。
實習紀律:
實習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實習紀律,一切違反下列規定者,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理與處分。
1.服從學院畢業實習領導小組的見習實習安排。對無故不參加畢業實習或實習考核不合格學生,緩發畢業證書,令其重新實習,待考核合格后再補發畢業證書,經重新實習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能取得畢業證書,只能發結業證書。 2.實習期間要專心致志,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崗位。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各項紀律制度,不得曠工、遲到、早退。生病、有重要事情必須向實習單位和法學院雙方請假。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各項職業道德規范。法學專業的實習學生不得丟失卷宗,不得泄露案情和機密,必須按實習單位的要求保守秘密。所有實習學生,不準酗酒、不準參與打架斗毆;見習實習期間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實習學生如果違反了紀律,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樹立并維護臨沂師范學院法學院學生的良好形象,遵守各項文明規范,尊重實習單位的領導、指導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向見習實習單位提出不恰當的待遇要求。
5.尊重實習單位領導,虛心接受實習指導人員的指導,遇事要請示匯報。
6.認真填寫有關實習的表格,不允許弄虛作假,不允許以不正當的手段騙取成績。
七、畢業實習成績評定及考核
1.畢業實習結束時,由法學院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全面表現,評定實習成績。法學院指導教師依據實習單位的鑒定意見及指導教師的見習實習評語和學生提交的各項原始材料評定成績。(實習成績評定需要的材料,法學專業包括實習總結、本人實習的相關法律文書、調查報告、實習記錄和見習實習手冊等。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聽課記錄、教案、班主任工作記錄、調查報告、實習總結報告和見習實習手冊等。)
2.實習生請假天數達實習總時間的三分之一或無故離開實習崗位占實習時間的六分之一者,不予評定實習成績,嚴重違紀者,除實習成績不及格外,還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處分。
3.實習成績的構成和計算:
師范類專業實習成績=教育見習成績10%+課堂教學成績50%+班主任實習成績10%+個人表現成績10%+教育調查報告成績10%+實習總結報告成績10%
法學等非師范類專業見習實習成績=專業見習成績10%+頂崗實習成績60%+個人表現成績10%+專業調查報告10%+實習總結報告10%。
4.實習領導小組審核見習實習成績。以指導教師評定的成績為基礎,實習領導小組參照學校評分標準,對實習生成績進行審核,形成學生的最后實習成績。審核的實習總成績由實習領導小組向實習學生公布,實習學生最后實習成績計入畢業成績,統計存檔。
5.先進表彰。以班為單位,評選3-5名優秀畢業實習生,發給榮譽證書。組織見習實習匯報會,實習學生進行經驗交流。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還要舉行實習講課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