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鑒定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86號
《工傷保險條例》
2、《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令 第21號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4、豫勞鑒〔2012〕6號
《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
材料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鑒定標準:
GB/T 16180-2014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鑒定范圍和條件: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承諾時限:
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我市的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鑒定于1、3、5、7、9、11月組織一次,報名時間一般于當月15號截止,遇有特殊情況的提前至當月10號截止。
收費依據:
豫計收費﹝2003﹞139號
《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關于調整勞動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
第一步:準備申請材料
申請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鑒定需要提供以下幾項材料:
1、《河南省職工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表》1份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3、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 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4、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申請復查鑒定的,應提交原鑒定結論。
《河南省職工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表》可通過“許昌工傷保險”微信公眾號下載,或到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下載(點擊“公共服務”欄→點擊“下載中心”),也可到許昌市民之家窗口領取。各縣(市、區)申請傷殘等級鑒定的職工可到所在縣(市、區)人社局領取。
窗口地址:許昌市民之家(科技廣場東側)一樓B區122窗口。
窗口電話:0374-2968078
各縣(市、區)傷殘等級鑒定業務咨詢電話:
魏都區:2653135
建安區:5139190
長葛市:6181566
禹州市:8279816
鄢陵縣:7167720
襄城縣:8390928
第二步:申請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鑒定
市直職工到許昌市民之家一樓B區122窗口申報,各縣(市、區)職工到所在縣(市、區)人社局申報。
①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進行受理。
②材料不完整的,補正材料后受理。
③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通知時間、地點
我市傷殘等級鑒定于1、3、5、7、9、11月集中組織開展一次,鑒定的時間、地點將通過“許昌工傷保險”微信公眾號發布,請各位用人單位經辦人和報名參加傷殘等級鑒定的工傷職工關注“許昌工傷保險”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鑒定信息。同時,工作人員還將于鑒定前2-3天電話通知鑒定時間和地點。
注意:請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第四步:參加鑒定
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治療期間的完整病歷、片子、報告、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診斷資料,按時參加鑒定體檢。被鑒定人經兩次通知未參加鑒定的,視為拒絕鑒定。
第五步:送達鑒定結論
作出鑒定結論后20日內送達。鑒定結果一般于體檢結束后一至兩周內通過“許昌工傷保險”微信公眾號發布,并在市民之家窗口開始送達,各縣(市、區)的鑒定結果由各縣(市、區)人社局負責送達。
第六步:申訴程序
工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申請再次鑒定。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電話:0371-65615388
地址:鄭州市黃河路495號亞圣大廈4樓
再次鑒定業務辦理流程查詢:
1、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
2、在“業務專欄”中點擊“工傷保險”
3、在“辦事指南”中點擊“工傷再次鑒定申報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