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既然已經確認是十級工傷,那可以享受七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解除勞動關系的話,還有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這兩項有地區差別,在這里就不誤導你了。
但總的說來,十級工傷,一般賠付標準在4.5萬---6萬元之間。如果用人單位為你繳納了工傷保險,那相關費用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與用人單位交涉,再由用人單位轉付給你。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那所有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另,這里所說的本人工資,原則上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并不一定就是你的實發工資)。
附: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