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從2020年1月起我市工傷保險傷殘津貼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上調啦
調整對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領取傷殘津貼(已經退休的傷殘職工不調整)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條件的。
調整標準
1、傷殘津貼:1-4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4元、155元、146元、137元。調整后,每月一級傷殘津貼低于3088元的,二級傷殘津貼低于2917元的,三級傷殘津貼低于2744元的,四級傷殘津貼低于2573元的,分別按每月3088元、2917元、2744元、2573元計發。
5-6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10元、90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8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元。調整前的撫恤金水平低于2018年度全省平均撫恤金水平(1080元,含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部分)的人員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礎上再增加20元。
本次工傷保險長期待遇調整涉及工傷職工599人、供養親屬3621人,我市工傷保險基金每月增加支出30多萬元。長期待遇調整以及補發部分于3月中旬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