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指工傷職工或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來按工傷保險待遇的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的《工傷保險條例》中第39條的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以下賠償責任:
1、治療費,員工治療費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 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陪護人員交通費及食宿費等可賠償,標準是按照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fā)給住院伙食補助費;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康復治療費以及輔助器具費等可賠付,但花費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購買輔助器具(比如義肢、假牙、輪椅等)需是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許可的。
4、停工留薪期工資,很顯然員工遭受工傷事故后,在治療期內肯定是不能夠參與工作的,但不能因為工傷就導致員工沒有收入,故而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生活護理費,因傷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這筆護理的費用依法由所在單位負責。若留下終身殘疾需要長期護理的,依鑒定等級分為3級,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作為生活護理費。
6、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是根據(jù)工傷職員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賠償標準不同。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賠付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的賠付則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7、傷殘津貼。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8、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這是經過治療后勞動者無法再回到單位就業(yè)的可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工傷無法痊愈且離職的可領取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若員工因工傷事故傷勢過重而去世,則是工亡,工亡則是按照工亡的項目和標準進行賠付。比如說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償、以及扶養(yǎng)人員補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