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條例主要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進行賠償。條例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構成,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等信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等級不同所享受的待遇所有不同。本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海口工傷賠償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醫療賠償標準
一、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傷殘賠償標準
海口工傷傷殘賠償標準按照一到十級各有不同
一至四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27個月本人工資;二級25個月本人工資;三級23個月本人工資;四級21個月本人工資。
傷殘津貼標準:一級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五至六級傷殘:
五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8個月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標準以為本人工資的70%;
六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個月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標準以為本人工資的60%。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七至十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13個月本人工資;八級11個月本人工資;九級9個月本人工資;十級7個月本人工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死亡賠償標準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喪葬補助金標準: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辦理流程
工傷人員參保單位或本人(其家屬)持上述辦理材料到當地社保局工傷生育保險科經辦窗口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工傷保險專管員受理,科長復核,基金科審核,分管局長、局長審批,基金科撥工傷保險待遇給參保單位或個人帳戶。
辦理地點
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長濱三路9號市政府第二辦公區16號樓4樓
電話:0898-6872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