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條例主要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進行賠償。條例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構成,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等信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等級不同所享受的待遇所有不同。本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宜昌工傷賠償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賠償標準
一級至四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傷殘的,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級至十級傷殘的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死亡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辦理條件
工傷職工傷殘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
工傷醫療待遇
工亡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死亡的,單位勞資人員
辦理材料
工傷職工傷殘待遇材料
1.填報《宜昌市工傷人員傷殘(工亡)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工傷職工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4.涉及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及其他民事傷害賠償的,提供公安、交警部門、法院等有權機關出具的賠償情況證明材料
工傷醫療待遇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工傷職工的醫療費用收據原件;
3.住院費用明細(門診須提供復式處方);
4.醫療診斷證明書、出院小結;
5.《宜昌市城區工傷事故人員門診病歷本》;
6.所有檢查(CT、放射、磁共振、B超、心電圖等)的報告單;
7.涉及交通事故、治安事故及其他民事傷害賠償的,提供公安交警部門或法院等有權機關出具的賠償情況證明等材料。
工亡待遇材料
1.《工傷認定書》原件
2.《宜昌市工傷人員傷殘(工亡)待遇申報表》
3.火化證明原件、火化發票原件、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原件、戶口注銷證明原件
4.工亡職工戶口簿原件
5.單位對工亡職工有無遺屬的情況說明原件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材料
3、等待申請審核結果
4、審查批準核發待遇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間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鑒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辦理地點
宜昌市西陵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育才路21號
宜昌市伍家崗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東山大道376-2號
宜昌市?亭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亭區
宜昌市夷陵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夷陵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