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條例主要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進行賠償。條例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構成,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等信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等級不同所享受的待遇所有不同。本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中山工傷賠償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賠償標準
一、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醫療終結期規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三、職工因工致殘享受的待遇:
1、一級至四級殘疾:
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跨統籌地區戶籍職工
(1)傷殘津貼。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傷殘津貼的相應標準為基數一次性計發十年;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本人工資為基數,一級傷殘的計發十五個月,二級傷殘的計發十四個月,三級傷殘的計發十三個月,四級傷殘的計發十二個月。
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職工戶口從單位所在地遷往原籍的:
其傷殘津貼可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標準每半年發放一次。用人單位應當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發給六個月的安家補助費。所需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等,由用人單位按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五級至十級殘疾的職工:
(1)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五十個月,六級計發四十個月,七級計發二十五個月,八級計發十五個月,九級計發八個月,十級計發四個月。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十個月,六級計發八個月,七級計發六個月,八級計發四個月,九級計發二個月,十級計發一個月。
四、職工因工死亡:
(1)喪葬補助金為六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親屬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十。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中山工傷賠償傷殘待遇標準
辦理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療費報銷)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辦理工傷醫療費報銷業務:
(1)已參加工傷保險;
(2)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
(3)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4)因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院治療的,應當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提出,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
(5)工傷認定單位與繳費單位須一致。
中山各類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條件詳情
辦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中山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溫馨提示: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印
辦理流程
(1)工傷職工攜帶工傷待遇核發業務所需資料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
(2)經辦人在系統上計發待遇后打印《中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工傷保險待遇處理決定書》兩份,分別送達給工傷職工及其單位。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工作日受理,受理后15個工作日辦結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火炬開發區人社分局
通訊地址: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康樂大道康泰路2號
聯系電話:(0760)85335323
石岐區人社分局
通訊地址:中山市石岐康華路30號
聯系電話:(0760) 2332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