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補償待遇是工傷保險基金及用人單位支付給工傷員工的基本生活費用及康復費用等。因各地區實際情況不同,所以各地工傷保險補償待遇標準、申領待遇程序不同。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東莞工傷職員申領工傷保險補償待遇條件、資料、流程等相關事項。如何申領工傷保險補償待遇?
【受理機構】:東莞社保局工傷保險科
【申領時間】:醫療終結并辦結勞動能力鑒定有關手續后
【申領時限】:15個工作日內
【咨詢電話】:0769-12333
工傷保險補償申領條件:
1、經過工傷認定且被確認為工傷;
2、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了工傷等級。
工傷保險補償申領資料:
1、工傷補償待遇檔案表;
2、《工傷認定書》;
3、《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書》(1至10級和未達級的需提供);
4、《放棄傷殘評定聲明》(放棄評殘的需提供);
5、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及1張1寸照片;
6、4R殘情彩照(放棄評殘的無需提供);
7、待遇領取人銀行賬號資料;
8、其它相關資料。
工傷保險補償申領程序:提出申請??審核資料??得出結果??領取結果。
1、用人單位/工傷職工/者其直系親屬攜帶上述資料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2、社保機構工作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
3、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審核通過得出結果,下發通知;
4、申請人接到通知后,到參保地經辦機構簽收《職工因工傷(亡)待遇支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