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傷保險繳費標準具體如何呢?大家對此是否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精神,為更好貫徹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使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更加科學、合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經國務院批準,自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詳見下文了解。
一、關于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對行業的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見附件)。
二、關于行業差別費率及其檔次確定
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確定每個行業內的費率檔次。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本地區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并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可根據統籌地區經濟產業結構變動、工傷保險費使用等情況適時調整。
安徽省關于行業差別費率及其檔次確定
三、關于單位費率的確定與浮動
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其工傷保險費率,并可依據上述因素變化情況,每一至三年確定其在所屬行業不同費率檔次間是否浮動。對符合浮動條件的用人單位,每次可上下浮動一檔或兩檔。統籌地區工傷保險最低費率不低于本地區一類風險行業基準費率。費率浮動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并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關于費率報備制度
各統籌地區確定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費率浮動具體辦法,應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并接受指導。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應每年將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確定和變化以及浮動費率實施情況匯總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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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月1日從省人社廳獲悉,《安徽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暫行辦法》近期將下發各地執行。《暫行辦法》明確規定,按照制度統一、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缺口分擔原則,在全省范圍實現“五統一”,即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統一待遇計發標準、統一經辦管理和信息系統、統一基金預算管理、統一基金調劑使用。
近年來,我省工傷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全省范圍內工傷保險制度和政策基本統一,基金征管統一規范,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已基本實現統收統支,但還存在工傷保險統籌層次較低、抵御風險能力偏弱及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暫行辦法》提出在統一基金預算管理的基礎上,建立工傷保險基金省級調劑制度,調劑解決各地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缺口,進一步提高我省工傷保險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實現共濟功能。
據了解,我省將盡快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加快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建設,強化經辦能力建設,提升經辦管理服務水平,確保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的平穩實施,推動我省工傷保險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