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
1、醫療費用報銷:所發生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按工傷保險有關標準在工傷基金內列支。
3、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6、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六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7、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
8、職工因工死亡:
(1)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因工死亡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為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上再加10%,但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享受的范圍和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執行。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0個月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金華工傷賠償傷殘待遇標準
辦理條件
在金華市區參加工傷保險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職工,醫療終結后申報。用人單位正常繳費無欠費的。
辦理材料
1、《金華市區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一式三份;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勞動能力鑒定表;
4、發票、處方、住院清單、出院小結、手術記錄、檢查報告單原件,病歷原件、復印件一份;
5、身份證復印件;
6、涉及第三責任人賠償的,另提供司法部門已生效的調解書或判決書;
7、職工死亡的提供工亡人員火化證明、死亡證明;
8、其它要求的材料。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申報→審核資料→受理→錄入申報信息→工傷待遇核定→計劃財務科辦理支付手續。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地點:
金華各區縣市的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