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根據現行《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對職工因工傷死亡所得工傷賠償金的相關規定,以及2017年1月22日國家統計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201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1195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工傷死亡賠償標準知識。
2017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623900元
計算公式: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
其中:31195元為201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公式: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供養親屬撫恤金
1、配偶:工亡職工本人工資40%
2、其他親屬:工亡職工本人工資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發放,但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工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