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將提高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下面是具體內容:
日前,青海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從1月1日起,青海調整提高全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
此次調整待遇的范圍為12月31日(含)前發生工傷,鑒定為1~6級傷殘,并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以及按月領取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根據《通知》,1~6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每人每月增加220元。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按其生活依賴程度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標準,部分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每人每月分別調整到1303元、1737元和2171元。
其他省的工傷鏈接
福建省生育保險費率要下調了
新費率10月1日起執行來自福建省財政廳消息,自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將降低生育保險費率,預計為企業減負4億元。
據介紹,從10月1日起我省將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明確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9個月支付額度的統籌地區,生育保險繳費費率降低到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具體由各統籌地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和基金收支結余情況確定,其中全省機關和財政核撥或核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費率仍保持0.35%不變。省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露,隨著我省降低生育保險費率實施,初步測算預計全省一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4億元。此次降低生育保險費率,進一步減輕了用人單位負擔,促進穩定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