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統一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分別按每人每月增加205元、110元和100元進行調整。上述三類人群共計5.62萬人受惠,新政從1月1日起實施。
據悉,這次待遇調整的人員包括: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因工傷殘職工,以及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并按規定進行資格認證合格的人員;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并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可參加本次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關于解決廣西壯族自治區老工傷人員遺留問題《通知》精神,在12月31日前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老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發放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其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此次傷殘津貼按每人每月增加205元調整后,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護理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據悉,去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均每月領取傷殘津貼2030.4元,生活護理費1066.8元,供養親屬撫恤金772元,三項待遇發放共計5.62萬人次。此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后,全區工傷保險基金全年將增加支出55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