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機構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根據需要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
調查核實的重點:
1、發生事故傷害的,重點核實事故時間、地點及受傷害原因;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重點核實工作職責、申請人是否存在過錯以及公安部門的證明材料;
3、患職業病的,重點核實職業病診斷及鑒定機構的資質、職業病診斷及鑒定證明書的真實性和是否符合國家的規定要求、格式以及職業病接觸史;
4、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重點核實因公外出的手續和事故原因;
5、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重點核實事故責任和上下班的時間、路線是否合理;
6、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重點核實發病時間、醫療機構初次接診時間、死亡時間及死亡原因;
7、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重點核實民政等相關部門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的證明材料;
8、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重點核實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書和革命傷殘軍人證。
9、有下列情形之一受傷害的:①故意犯罪的;②醉酒或者吸毒的;③自殘或者自殺的,重點核實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